作者:秦志伟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21/10/26 15: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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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校实习管理: 如何握紧“学生的手”

 

翻开3年前在《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上的发言记录,看着上面所写的“学生读书期间,应由学校投保实习责任保险和意外伤害险”,顾德仁至今都觉得这个观点没有问题。“此时学生的身份仍是一名未毕业的在籍学生,学生仍在足额交纳学费,管理的主体应该是学校。”

这些年,学生实习问题频出,如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和实习单位互相扯皮,甚至部分企业表示不再接收实习学生。对于这些现象,身为苏州远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的顾德仁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直言:“这么简单而通俗的道理,为什么还要争论?”

更令他不解的是,“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中对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的主题模棱两可”。文件指出,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

其实,除了实习保险外,围绕学生实习期间的工资、住宿、实习检查、管理等问题也一直存在争议,并已成为发挥实习应有功能的“拦路虎”。而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合理解决,必将不利于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

“需要你时,你却松开了手”

这段时间,天津某职业学院大二学生王浩(化名)正在为来年的实习发愁。他从学长和辅导员处得知,学校要求学生的实习在6个月以上,不指定实习单位,多为学生自行或通过学校组织的企业招聘解决。实习期间,学校一般较少参与其中,最终只需要学生提交实习报告即可。

“只要实习报告盖章就行,学校不管是不是真正实习。”王浩告诉《中国科学报》。

王浩并不清楚实习的目的是什么,只知道有了实习报告,才能顺利毕业。令他发愁的除了选择什么样的实习单位外,还包括住宿问题。“学校规定实习期间不允许住在学校,只能出去租房子。”不过,让王浩欣慰的是,“学校退住宿费”。

《管理规定》将职业院校的实习分为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三种类型。但时至今日,职业院校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性质仍不明确。

例如,实践中,学生实习一般都会跨假期。即使部分学校允许学生实习期间住校,但顾德仁在一次来自近百所高职院校教师的培训班上随机调查发现,80%以上的高职院校强制要求包括实习学生在内的所有学生在假期离校。“学校放假了,但企业只按法定节假日放假。”他表示,很多企业一般会在春节前赶订单,但学校此时却不给学生提供住宿。也就是说,“需要你时,你却松开了手”。

在顾德仁看来,实习是教学计划中积极、重要的环节,对实习学生的主要管理责任仍在学校。然而,现实是,“学校将更多责任推给了企业”。

例如,《管理规定》要求职业学校应组织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特别是实习检查记录。“实习报告、实习日志等时有造假,所以实习检查和记录等需要学校和实习单位合作完成,而又有多少学校将这一工作落到了实处?”

实践中,学校时常给企业提出种种要求。但在顾德仁看来,“你可以跟我提要求,但前提是得保障企业利益”。

“现实的大多数情况是,学校把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学费和培养费用独吞了。”顾德仁进而问道,“扣除学籍、教学管理等校方支出成本,如果实习单位评选出一定比例表现优异的实习学生,学校可否拿出部分费用对学生进行奖励?”

留任率是重要指标

近年来,针对学生从事实习可能面临的人身安全风险,实习单位大多会进行事前控制。此外,学校或实习单位也会为学生购买责任险或意外险,使风险基本得到了有效控制。

但苏州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冉云芳告诉《中国科学报》,学生实习结束后往往不愿意留任企业,或留任企业不久就离职,这降低了企业与学校合作培养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因此,人才流失的风险或留任率是企业决定是否参与校企合作的关键因素之一。

冉云芳课题组通过对上百家企业跟踪调查发现,学生实习结束时,实习学生流动性越小,企业就越愿意参与校企合作来培养人才。

“大部分企业参与实习的初衷是为了筛选优秀实习生留任企业,为其长远发展积累技能人力资源。”冉云芳表示,但在实际合作过程中,实习结束后的学生留任率均值为28.5%。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现代职教体系的完善,越来越多的中职学生毕业后升入高职院校或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学生毕业后,也更趋向于进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这导致学生实习后的留任率更低。

冉云芳在调查中也发现,某高职院校学生升学需求比较旺盛,辅导升本的培训机构会为学生提供“实习一条龙服务”,即按照学校实习相关要求,准备好需要提交的“全套实习材料”,学生不需要真正参加实习。

“很多时候,我们忽视了学生这一最关键的主体,越来越多的学生不愿意参加实习、不愿意直接就业。当学生以打发时间的心态对待实习时,职业院校和企业再怎么努力都是徒劳。”在冉云芳看来,高升学率背景下,推动职业院校学生参与实习会越来越难。

实际上,人才流失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多方协同解决。

顾德仁告诉《中国科学报》,近年来,在苏州远志科技有限公司实习学生的留任率达到40%以上,其主要做法是“用人前置”。据他介绍,企业主动谋求与多所学校共同开展教学,提前植入企业文化,在培养学生技术技能的同时,加强对其职业道德、职业意识和职业认同感的培养,由此来降低实习学生流失率。

然而,这一切都需要职业院校与企业有深度的合作。

以实习方案制定和优化为例,湖北大学教育学院院长李梦卿根据2019年教育部发布的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案例,总结了制定和优化实习方案时主要采取的4种方式,一是校企共同制定,明确实习目标、实习要求、实习条件、实习内容、实习成果和考核标准等;二是各专业联合实习单位制定,即由各专业与就业指导中心、实习单位一起,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目标要求制订实习计划;三是二级院系制定;四是依据培养模式差异化制定,依据现代学徒制、车间式教学、订单班等不同培养模式制定差异化实习方案,以满足企业对不同人才的培养需求及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

“不论何种方式,职业院校都要有实习单位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实习方案引领作用,切实加强实习管理,确保实习质量、效果。”李梦卿说。

应灵活设定实习期限

多年来,我国职业院校安排学生实习的时间均为半年或一年,且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各个专业的实习周期基本一致。

在冉云芳看来,高度统一的实习时间点和实习周期带来两大现实矛盾。第一,学生的实习时间与企业用工需求时间不匹配。实际中,不同行业的企业有自身较强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用工需求,在企业用工需求旺盛时,学生不能及时参与顶岗实习,而在企业用工需求淡季时,学生却被安排到企业参与顶岗实习。

第二,学生实习周期与企业岗位技能形成周期不匹配。在不同行业类别的企业及职业岗位,学生岗位技能习得周期长短不一。而同一行业类别的不同职业岗位技能培养时间可能存在巨大差异。

以汽车维修与服务行业中的汽车维修工和汽车维修接待员(汽车销售员)为例。从冉云芳课题组测算的企业接收学生实习的直接净收益结果看,前者需要学生实习6个月后才能实现收支平衡;而后者从第2个月开始,学生就可以为企业带来价值,到第5个月时,学生为企业带来的投资回报率已超过100%。

“随着学生实习时间的延长,学生从事顶岗实习的生产效率越高,为企业带来的生产价值也就越大。”冉云芳表示。

因此,如果学生顶岗实习的时间足够长,以至于可以补偿前期的投入,企业更愿意为学生进行前期投资。然而,从学生角度看,一旦过长的实习时间不能带来额外的新知识或技能,实习就变成了简单的重复劳动,影响学生的技能习得效率,从而降低了学生顶岗实习的积极性。

“不应设定统一的学生实习期限,而应根据不同行业和实习岗位的具体技能养成时长进行灵活规定,并尽可能考虑到企业和学生两方的利益,有针对性地规定学生在企业实习的时间期限。”冉云芳说。

以杭州市交通职业高级中学的汽修专业为例,该校就创新了实习时间安排,构建“2+2”常态化的工学交替教学机制。即学生在专业学习的过程中,在校理论学习、技能训练和在企业顶岗实践的环节按照每两周的频率交替进行,从而改变传统企业实践全部集中在毕业顶岗实习年的现状。

常态化的工学交替期间,学生在校完成两周的理论学习和技能训练后,带着项目到企业顶岗实习两周,企业师傅和专业教师针对具体的教学项目双师共导,学生在“会做”的情况下,再到每个工位开展顶岗实习,完成对所学技能的强化和应用。一个阶段的顶岗实习完成后,学生再回到学校,开展下一阶段的理论学习和技能训练。如此往复……

冉云芳认为,这种模式真正实现了动态工学交替,可以有效克服传统“2+1或2.5+0.5”人才培养模式跨度大,以及与课程结合不紧密、工学脱节、浮于表面、效率低下等问题。

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为例,中小微企业非常希望借此获得相关的“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等优惠政策红利,同时还能获得扩大企业知名度等额外收益。“但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诸多申报指标是中小微企业无法达到的,通过职业院校推荐申报的渠道也将它们拦在了门外。”冉云芳介绍,一些职业院校认为,推荐深度合作的中小微企业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成功率远低于推荐合作层次一般的大型知名企业。

冉云芳建议,政策制定时应考虑到政策与现实的匹配度,尊重职业院校的合作主体多为中小企业群体的客观事实。在校企合作相关政策上,尤其可以针对中小微企业出台相关政策,吸引它们参与到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中来。

在顾德仁看来,校企合作归根结底需要职业院校将口号、理念、文件中的“高度重视校企合作”落实到日常工作的点点滴滴。而职业院校也常称高度重视校企合作,但在给校长们培训时,顾德仁会问:“你们敢不敢当着我的面分别给你认为与贵校有深度合作的5家企业老总打电话?你是否清楚这5家企业在哪儿?能不能自己找到企业负责人的办公室?……”

就企业而言,在顾德仁看来,“不跟企业负责人‘旗帜鲜明谈利益’的合作就是‘耍流氓’”。

对此,冉云芳认为,职业院校在与企业合作过程中,一方面,应该树立双赢的意识,要以“让企业获利”的观念吸引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特别是人才培养;另一方面,职业院校也应筛选优质企业开展合作,可从企业文化理念、人力资源需求、培训人员配备情况等方面考察企业,并确定具体合作方式。

从“身边”寻找解决办法

多年来,国家从政策层面高度重视职业院校学生实习问题,诸多政策文件都对职业教育实习有明确的规定,要求职业院校重视学生实习,基本实现从推动实习到规范实习管理的转变。即便如此,“难道院校就没有作为的空间了吗?”顾德仁说,“每个学校都‘向内求己’,积极作为、贡献一点点,制度就会进一步完善。”

“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言必称德国’,但数十年下来鲜有效仿成功的实证案例。”在顾德仁看来,我国并非没有成功的案例,如医学和师范教育实习就值得其他领域借鉴。

以医学教育为例,每个学校都设有若干教学实习医院。医院除了设有专门负责学生实习的教学及管理部门外,还建立了相对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例如,对实习学生的考核包括综合实训考核、实习中期考核、实习毕业考核等。

但是,并不是所有领域都能做到这样。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郭静等人撰文介绍,当前顶岗实习管理的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对学生缺乏明确考核标准、企业参与不足、对企业指导教师缺乏考核等。

“校企应共同建立一套与行业企业职业技能标准和员工素质要求相适应的评价和激励机制,完成对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全面考核。”郭静说。

除此之外,“现行政策鼓励企业专家到学校任职,但通道还未真正打通”。

“包括实习在内的教学活动的开展,核心目标是学生的高质量培养、高质量个人成长与职业发展。”顾德仁说。在他看来,如果各方始终聚焦学生是否真正受益上,解决问题的办法总是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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