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基金委 发布时间:2020/9/9 11: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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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基金委化学科学部2020年度重点项目暨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评审会议顺利召开

 

2020年8月22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化学科学部在北京召开了2020年度重点项目暨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评审会议。评审专家、项目申请人、驻会监督工作组及计划局、国际合作局和化学科学部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自然科学基金委副主任谢心澄院士和化学科学部主任杨学明院士出席会议,化学科学部常务副主任陈拥军研究员主持开幕式。

谢心澄副主任代表自然科学基金委向出席会议的各位专家表示衷心感谢,并就会议评审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公正评审,确保真正工作在科研一线的科学家获得资助;二是避免“四唯”倾向,更多关注没有“头衔”但踏实工作的项目申请人;三是大胆支持青年科研人员,重点项目对年轻科学家成长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最后,谢心澄副主任对化学科学部为克服疫情带来的诸多困难和不利影响、全力确保本年度科学基金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所付出的辛勤努力表示肯定。

化学科学部杨学明主任指出,重点项目是自然科学基金探索项目系列中非常重要的一类项目,旨在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科学前沿取得突破,未来学部将进一步关注重点项目研究质量的实质性提升。他认为,重点项目评审除了考察申请项目已有工作基础,还应重点关注拟开展研究工作是否具有创新性思路、是否采用独特的或新颖的研究方法、是否可能解决重要的科学问题、是否面向国家重大需求、是否具有学科交叉性。

化学科学部陈拥军常务副主任介绍了2020年度化学科学部重点项目暨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指南发布、申请受理、资助计划、评审原则、评审纪律等。对于重点项目评审,他提醒专家注意考察:一是资助定位,应更加侧重“需求牵引”和“前沿导向”;二是研究思路,应充分体现“独辟蹊径”,侧重科学研究新范式的变革;三是课题设置,应体现真正的交叉互补,避免非实质性合作。对于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评审,应重点关注双方合作的必要性、前期合作基础以及通过国际合作对未来研究可能产生的增量。他同时强调,学部在2006年提出的重点项目“四个转变”的评价标准基础上,经过认真审视和重新梳理,进一步明确会评对函评的“确认-纠偏-择优”功能。

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委员李真真研究员就会议评审驻会监督工作向各位专家进行了说明,倡导共同营造良好的学术生态。

评审组专家在认真听取申请人汇报和讨论评议的基础上,投票遴选重点项目70项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6项,顺利完成本年度评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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