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技部 发布时间:2020/7/28 15: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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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的通知

 

为繁荣科技出版事业,促进科技创新,推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以下简称“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工作安排,现发布2021年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资助申请指南(见附件)。

项目申报时间:2020年8月1日至9月30日。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资助申请指南(2021年度)

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委员

办 公 室

2020年7月27日

 

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资助申报指南

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以下简称“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特制订本指南。

一、资助原则

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贯彻国家科技政策和出版方针,深入贯彻落实近平书记关于科技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指示精神,坚持“有限目标,突出重点,打造精品,走向世界”的发展目标,按照“自由申报、公平竞争、专家评议、择优支持”的原则,资助基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科技学术著作,繁荣科技出版事业,推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二、资助范围

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在我国国内出版的自然科学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活动产出的优秀学术著作。

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范围包括:

1. 学术专著: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具有创新或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著作。

2. 基础理论著作: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基础理论方面从事多年深入探索研究,借鉴国内外已有资料和前人成果,经过分析论证,撰写的具有理论创新的,对科学发展或培养科技人才有重要作用的系统性理论著作。

3. 应用技术著作:作者把已有科学理论应用于生产实践的先进技术和经验,撰写的能促进产业进步并给社会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著作。

2021年度资助重点:

1.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坚持全球视野,围绕量子科学与技术、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人工智能、数学和应用研究等各基础研究前沿领域和重点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加强“从0到1”的原始创新,突出应用导向的基础研究,强化跨学科跨领域交叉融合和颠覆式创新,取得重要原创性成果的出版项目。

2. 面向经济主战场,聚焦高质量发展,围绕数字经济、智慧农业、现代能源、智能制造、生态环保、医药健康、新材料等方面,突出前沿引领技术和现代工程技术,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切实改善民生福祉,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的出版项目。

3. 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突出战略导向,围绕重大装备与工程、重点产业发展瓶颈、网络信息安全、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等方面,推动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突破,大幅度提升产业自主可控水平,为应对内外部重大安全挑战、提升战略竞争力提供科技解决方案的出版项目。

下列情况不属于资助范围:

1. 译著、论文集、再版著作(同一作者撰写的学术著作,从正式出版之日起5年内再次出版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学术著作);

2. 科普读物;

3. 教科书、工具书。

三、申报资格

(一)申报单位须为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出版机构,具有良好的出版业绩和社会信誉,具备完成国家科学技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的条件和能力。

(二)申报单位须拥有本项目的专有出版权或相关著作权,并确保本项目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

四、申报办法

(一)申报项目

1. 著作须完成60%以上或全部书稿后,可提出申报。

2. 同一申报单位同一作者本年度只允许申报一个项目。

3. 2020年6月30日以前已出版的学术著作不能申报。

4. 上一年度申报学术著作出版基金但未获得资助的项目,不得在本年度申报。

(二)申报程序

1. 系统注册

(1)登陆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http://168.160.18.201/pfp进行注册。

(2)系统注册完成1个工作日后,经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办公室审核后,再登录进入申报系统。

2. 网上填写申报书

点击申报系统首页上“项目申报”中的“填写项目申报书”,按照申报系统流程逐项填写。

请在申报系统首页点击查看《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报书填写说明》,并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填写。

3. 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评审材料、样章和附录。

(1)评审材料内容包括本书稿的前言、目录(至少到二级标题)和主要参考文献,按顺序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后上传,文件不超过10MB。

(2)样章内容包括本书稿的重要核心章节,应为50页以上。样章按顺序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后上传,文件不超过50MB。

(3)附录内容包括与本书稿内容相关的其他材料,例如省部级以上奖励和鉴定材料等。该文件不是必须提交文件。附录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后上传,文件不超过10MB。

4. 查看申报项目状态

(1)按照以上第1-3项要求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后,返回首页查看“申报项目列表”中的“状态”,项目状态为“待审查”时表示申报材料已提交成功。

(2)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完成3个工作日后,再次查看申报项目状态。如果状态为“审查通过”,表示已完成网上申报;状态为“审查返回修改”,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

5. 邮寄提交(或直接送交)申报材料(用于存档)

邮寄提交(或直接送交)的材料包括:《申报书》1份、《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出版意向协议书》1份、60%以上或全部书稿光盘1份。邮寄材料寄至(或直接送交至)项目申报受理机构。

申报材料原则上一律不退还,请申报者自行留底。

邮寄提交(或直接送交)的《申报书》有关注意事项:

(1)网上提交工作完成后,用A4纸打印《申报书》。

(2)《申报书》中合著者签字、推荐专家签字和出版社盖章均须为原件。

(3)纸质专家推荐意见可另附,但推荐意见内容须与网上提交内容一致,专家签字应与推荐意见在同一页纸上不能分离。推荐专家须分别来自三个不同单位,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出版单位名称须与公章名称一致。

(5)《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出版意向协议书》从申报系统首页的“申报文件”栏目中下载打印。

(6)纸质材料须在网上申报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送达项目申报受理机构。

签订《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出版意向协议书》有关注意事项:

(1)协议书由著作者与出版社正式签订。

(2)协议书中应明确申报项目的书名、第一作者。申报项目经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办公室受理进入评审程序后,书名和第一作者不能更改。

(3)申报项目获得资助后,著作者有配合出版社严格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图书稿件三审责任制度、责任编辑制度、责任校对制度等有关图书出版管理规定完成出版任务的责任,如出现出版质量检查不合格情况,应配合出版社收回报废已出版图书。出版社有严格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图书稿件三审责任制度、责任编辑制度、责任校对制度等有关图书出版管理规定完成出版任务的责任,如出现出版质量检查不合格情况,除收回和报废已出版图书,经重新审校修订并按照签订出版协议重新印制外,收回资助资金。

(三)审批程序

1. 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办公室组织项目形式审查和专家学术评审。

2. 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当年资助项目。

3. 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办公室在科技部网站上公示当年资助项目。公示结束后,公布最终资助项目并书面通知申报者。

(四)申报受理时间

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一)项目申报受理机构

联系单位: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15号

邮编:100038

联系人:贾佳

联系电话:010-58882505

邮箱:nfapst@istic.ac.cn

(二)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办公室

科学技术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

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100862

联系电话: 010-58881680

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委员

办 公 室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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