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工程大学网站刊出《关于开展2020年硕士导师导师招生资格及招生数量审核的通知》,规定近三年没有承担新的科研项目、没有取得任何科研成果、目前无培养研究生需要的可支配科研项目经费,且指导研究生存在质量问题,无法履行导师职责等情形者,暂停2020年研究生招生资格。
无独有偶,西南政法大学、济南大学、郑州大学、武汉纺织大学、中北大学等高校近期也都出台了加强导师管理的新规。
按照规定,西南政法大学已经暂停了20名博士生导师、50名硕士生导师2019年招生资格,以及10名博士生导师、92名硕士生导师2020年的招生资格。
而早在2010年,教育部就曾对研究生导师提出“有舞弊作伪行为的指导教师,做出暂停招生、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严重败坏学术道德的,由学位授予单位依据国家有关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的要求。去年华中科技大学就因为一位硕士研究生跳楼而终止了该导师招生。
在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看来,这样的规定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现有问题。“因为对于某些出现问题的导师,完善考核办法的核心是要落实导师自主权、明确导师权责,而不是在目前管理框架下强化奖惩。”熊丙奇告诉《中国科学报》。
他表示,当前的研究生导师制存在两大问题。首先,研究生导师缺乏充分的招生和培养等教育自主权,造成了导师难用教育声誉与学术声誉来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其次,研究生导师的其他职权没有被明确界定,因此出现教师将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的现象。而且,导师拥有学生能否留学和毕业等决定权,所以学生如果遇到“不良”导师,只能忍气吞声。
要完善导师制度,首先需要解决导师自主权的问题。近年来,我国高校加大了硕士研究生推免改革的力度,在博士招生中,则探索实行申请审核制,逐步扩大导师自主权,同时也提高导师的责任意识。
其次,还是要在高校体系中去行政化。熊丙奇认为,要建设一流学校,必须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不能再以行政化管理方式管理大学。
“只有真正地克服行政化倾向,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才能彻底解决目前高校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熊丙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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