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加快“双一流“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大背景下,打造一支高水平国际化师资队伍不言而喻。其中,引进高水平的外籍人才对于建设高水平国际化师资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工业大学激光工程研究院教授王璞表示,近年来,国内高校对外籍人才的引进需求越来越大,但目前现有的外籍人才引进政策,以及相关管理流程已相对落后,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高等院校对外籍人才的需求,亟待完善与调整。
受访时,王璞表示,新冠疫情期间,由于海外人才签证办理受疫情影响,高校聘请的外籍教师在申请工作签证时遇到困难。对此,他建议结合当前疫情,有关部门应适当调整签证申请时限,做好统筹协调工作,调整相关签证办理环节,及时给予高校政策指导,妥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外籍人才聘请引进工作。与此同时,以本次疫情为契机,协调驻外使领馆、地市海外人员中心和公安管理部门等单位之间的工作流程,优化外籍人才引进程序。
当前,外籍人才经费管理与使用外籍人才来华工作主要产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工薪、国际旅费、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讲课费、零用费等。费用报销主要依据原国家外国专家局分别在2010年和2016年出台的《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外专发〔2010〕87号)和《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外专发〔2016〕85号)。在王璞看来,这两个文件的标准存在不一致的问题。
“目前,部属院校可以采用标准较高的‘85号文’,而全国地方院校采用的是标准较低的‘87号文’。两个文件费用标准的不一致,对全国地方高校开展相关工作带来了困难。”王璞说,因此,相关报销标准需要进一步统一,并结合现有国内生活消费标准,适时修订原有政策规定的经费执行标准,并在执行过程中统一支出范围和标准。
此外,目前,引智项目的经费拨款方式也不利于地方高校开展外专引智工作。据王璞介绍,以国家级“111基地”和“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为例,根据有关政策,经费执行采用先垫付后核销拨款的方式进行。这就需要在项目执行时,首先筹措足额用于支付短期外籍专家各项支出的经费,而结合实际科研项目和财务预算制度很难满足该条件,这也导致引智项目难以开展。
“先垫付后核销拨款的方式需要调整,”王璞表示,相关部门应在引智项目获批后,即下达项目拨款,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经费按申报预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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