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国农业农村部发布通告,称自2020年1月1日起,长江上游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最迟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暂定为10年的常年禁捕。
几乎与此同时,国际学术期刊《整体环境科学》在线发表《白鲟灭绝给长江生物保护留下了什么教训》(以下简称《白鲟灭绝》),该论文称,中国长江特有珍稀物种长江白鲟预计在2005~2010年时已灭绝。
“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长江曾是我国淡水鱼类资源最丰富的流域,如今,白鲟、白鳍豚、鲥鱼等长江特有鱼类已宣告“功能性灭绝”,越来越多长江鱼类也正濒临灭绝境地。
竭泽而渔则无鱼,长江禁渔会为我们留住下一个“白鲟”吗?
什么是功能性灭绝?
《白鲟灭绝》一文通讯作者、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主任、研究员危起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白鲟灭绝”的结论是根据模型计算得出的结果。模型主要依据过往文献和研究人员记录的白鲟近几十年捕捞记录。此外,还根据1981~2003年间210例目击报告,最终推断,白鲟灭绝时间是2005年至2010年。
2019年9月,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曾在上海组织专家组评估,评估结果认为,中国特有物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长江白鲟灭绝。
中国科学院院士曹文宣领衔的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相关专家多年来呼吁长江禁渔。其团队成员、该所研究员刘焕章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表示,宣布一个物种灭绝需谨慎的标准。“IUCN传统标准是50年未见生物个体,现在学界也承认充分证据证明下的物种消失。”
但刘焕章也坦承,否定性证据很难获得证实。“我们看到了一个物种,能够证实它存在,但看不到一个物种不能从逻辑上推演出它不存在,证明物种灭绝的困难要大得多。所以目前学术界经常说的‘功能性灭绝’某种程度上是折中的措辞,说白鲟处于功能性灭绝的结论在学界来看没有问题。”
尽管不愿接受,但“大家尊重IUCN的评估模型和专家”。发表该论文的学术团队,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从未放弃过追寻白鲟。2017年,该院曾牵头开展长江渔业资源与环境调查。在调查时,研究人员将长江以20公里为一个网格进行划分,收集相关信息。像筛子一样将长江滤了个遍,研究人员还是没有发现白鲟踪迹。
至于灭绝原因,论文中提到,繁殖率低下可能是造成灭绝的主要原因。由于长江白鲟并未被人工饲养,也没有保存任何活体组织,因此根据《自然保护联盟红色名录》的标准将其视为灭绝。
长江鱼类亟待保护
论文作者同时呼吁,长江白鲟灭绝由多重原因造成,这表明亟需对濒临灭绝的长江鱼类进行保护。
这样的担心并非毫无道理,与白鲟同属鲟形目,且也生活在长江流域的中华鲟和长江鲟也面临同样困境。为了保护这三个物种,国家早在1983年就将它们纳入《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1989年,这三种鲟鱼再次被纳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一级重点保护动物。
而根据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的调查结果显示,1997~2017年,葛洲坝下游宜昌江段中华鲟繁殖群体逐渐减少,产卵规模逐渐减少,产卵时间从10月底推迟到11月底,产卵次数从每年2次减少到每年1次。2013年、2015年、2017年、2018年,在长江中,中华鲟没有产卵活动。2018年,在葛洲坝下游宜昌产卵场利用水下声呐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中华鲟繁殖群体数量不到20尾。
1月3日,IUCN通过官方微博表示,目前正在开展的亚欧鲟鱼类全面评估最终结果尚未发布,预计将在今年6月世界自然保护大会期间更新受威胁物种红色名录,正式发布评估结果及相应级别调整。
禁渔势在必行
“长期以来,过度捕捞、投饵养殖的长江渔业对长江流域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和鱼类资源造成了持续破坏,”刘焕章解释道,每年几个月的短期禁渔虽然也能看到一定效果,但禁渔时间太短不足以让鱼类资源恢复,“往往是禁渔期间有效果,禁渔结束后一切照常或进行更大强度捕捞。”
山东大学海洋学院副教授王亚民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表示,禁渔对于渔业资源恢复肯定有利,但是对于长江生态环境恢复是否会起到决定性作用则存疑,因为影响长江生态环境因素较多。“例如长江航运和水利工程,都对长江生物和生态造成比较大的影响。”王亚民说。
对此刘焕章表示,长江航运、水利工程和环境污染都是影响长江生物和生态的因素,“但治理需要一步一步,一个方面一个方面来进行。”在一个较长时间内实行长江禁渔肯定有很大收效。这种效果指鱼类资源量的增加,物种整体种群数量的增加。从长江整体生态系统功能来看,长江禁渔对水体生态保护和修复,整个长江生态多样性维持和社会生态系统环境的改善都有积极作用。
之所以暂时将长江禁渔定为十年,在曹文宣看来,是因为长江中的很多经济鱼类一般三、四年性成熟,十年时间可以让长江鱼类繁殖2~3代。“这种规模的种群增长会让鱼类资源有较明显的增长恢复,如果届时恢复状况良好,还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利用。”
科学规划长江禁渔模式
长江禁渔到底该如何禁?学界对此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对湖泊利用方面。
长期以来,长江流域大大小小的湖泊都是通江湖泊,与自然水域相连通,夏季涨水,冬季水位下降,鱼类在长江和湖泊中交流。
但后来因防洪和资源开发利用等目的,长江流域湖泊开始建闸,与长江阻隔。“通江湖泊鱼类多样性程度高,经长期演化形成的生态系统结构功能稳定,与长江之间有相互适应性。”建闸之后,鱼类多样性减少,生态系统结构变得残缺,功能不完善,造成长江流域湖泊富营养化、生物多样性下降等问题。
如果说对于长江干流和支流禁渔问题学界看法较为一致的话,对于长江流域湖泊是否可从事渔业,如何从事渔业仍有争议。
目前有声音认为长江流域湖泊也应完全禁渔,但曹文宣强调,长江禁渔不能搞“一刀切”,千岛湖及其他一些湖泊的渔业模式不仅没有对长江流域造成污染,还对整个湖泊生态循环和水质净化起到积极作用。
从科学方面进行设想,长江禁渔的最佳模式是,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永久性禁止捕捞;重点流域和重点水域可以按照一定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进行利用;在湖泊、水库等人为可控的水域,在合理科学的管理方式下,可以存在一定渔业。
“因水、因地、因时制宜,最终达到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恢复的目的。”刘焕章表示。
相关论文信息:https://doi.org/10.1016/j.scitotenv.2019.136242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科学报、科学网、科学新闻杂志”的所有作品,网站转载,请在正文上方注明来源和作者,且不得对内容作实质性改动;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新媒体平台,转载请联系授权。邮箱:shouquan@stime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