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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从事人体基因等科研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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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8月22日电 (记者 梁晓辉 张素)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22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草案三审稿在此前“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基础上,增加“不得损害公共利益”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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