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拟批准设置高等学校的公示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11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高等学校获得通过,现将有关高等学校名单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至6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书面实名反映。我们将对线索明确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邮编:100816。
传真:010-66020442
电子邮箱:ghsszc@moe.edu.cn
附件:2019年拟批准设置高等学校名单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2019年5月23日
2019年拟批准设置高等学校名单 |
序号 |
申请建校名称 |
建校基础 |
申报省份 |
办学性质 |
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本科学校(4所) |
1 |
马鞍山学院 |
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 |
安徽省 |
民办 |
2 |
福州工商学院 |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
福建省 |
民办 |
3 |
潍坊理工学院 |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 |
山东省 |
民办 |
4 |
新疆理工学院 |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 |
公办 |
二、新设本科学校(3所) |
5 |
安徽艺术学院 |
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
安徽省 |
公办 |
6 |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 |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 |
福建省 |
公办 |
7 |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 |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
广西壮族
自治区 |
公办 |
三、更名大学(4所) |
8 |
阜阳师范大学 |
阜阳师范学院 |
安徽省 |
公办 |
9 |
湖南工商大学 |
湖南商学院 |
湖南省 |
公办 |
10 |
江苏海洋大学 |
淮海工学院 |
江苏省 |
公办 |
11 |
甘肃政法大学 |
甘肃政法学院 |
甘肃省 |
公办 |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