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海丰县志(校注本)》封面。
近日,记者从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获悉,《明清海丰县志(校注本)》于2019年1月由方志出版社出版发行。据悉,这是《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后广东省第一部旧志整理成果,填补了汕尾地区旧志整理的空白。
海丰取义于“南海物丰”,位于广东省东南部,素有“鱼米之乡”之称。海丰自古民风淳朴,人文蔚然,为广东历史文化名城,全国13块红色根据地之一。2019年3月,位列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
据介绍,海丰明、清两朝共有七次修志记载,明嘉靖、万历各一次,清康熙三次,乾隆、同治又各修一次。确知印刷的有四部,即明嘉靖志,清康熙丁未志,乾隆志、同治续志(续乾隆之志)。海丰现存古代志书三部:一为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张济时修,罗洪先、李曰巽纂的明嘉靖《海丰县志》;二为清乾隆十五年(1750)于卜熊纂修的清乾隆《海丰县志》;三为清同治十二年(1873)蔡逢恩纂修的清同治《海丰县志》。
2018年1月23日,海丰县人民政府成立《海丰明清三志》整理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古籍整理专家、《二十四史全译》总编室主任赵二冬为顾问,由海丰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原主任蔡忠担任主编,聘请文史专家、资深编辑黄建沂担任执行主编,对明嘉靖《海丰县志》、清乾隆《海丰县志》、清同治《海丰县志》进行点校、辑佚、重印等整理工作。
“修志问道,以启未来。”《明清海丰县志(校注本)》主编蔡忠表示,为海丰保存珍贵的地情史料,《明清海丰县志(校注本)》历时10个月整理完成。该县志的出版发行,对于挖掘海丰历史文化资源,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升方志文化自觉,促进海丰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必将发挥积极作用,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