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开展提高间接费用比例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科金发财〔2019〕65号
各依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文件精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科学基金)部分项目类型中,开展提高智力密集型和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的试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试点单位由科技部、财政部组织教育部、中科院选定,且属于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名单见附件1)
试点项目类型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
二、试点内容
对于试点单位在2019年获批准的上述三类项目,资助经费试点采用新的结构。其中,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直接费用为120万元、间接费用为30万元;
(2)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直接费用为1000万元、间接费用为200万元(数学、管理领域直接费用为670万元、间接费用为170万元);
(3)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直接费用为160万元、间接费用为40万元。(具体见附件2)
其他单位获批准的上述三类项目、所有单位获批准的非试点类型项目仍采用原来的经费结构。
附件:
1.试点单位名单
2.间接费用调整方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9年11月14日
附件1 试点单位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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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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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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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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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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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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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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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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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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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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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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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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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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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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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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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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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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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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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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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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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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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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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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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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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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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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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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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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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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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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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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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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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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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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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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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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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中山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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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华南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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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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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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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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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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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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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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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兰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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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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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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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北京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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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北京化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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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北京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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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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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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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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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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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西南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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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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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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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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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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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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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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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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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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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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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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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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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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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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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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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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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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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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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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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国家纳米科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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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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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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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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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
47
|
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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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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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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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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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中国科学院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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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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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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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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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
|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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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
57
|
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
|
58
|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
|
59
|
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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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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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间接费用调整方案
单位:万元
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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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助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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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结构
(直接费用+间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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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调整结构*
(直接费用+间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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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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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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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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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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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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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150
(735+105)**
|
1000+200
(670+170)**
|
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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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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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40
|
注:*试点单位获批准三类项目的资助经费结构
**数学、管理领域项目的资助经费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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