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农技推广关系到农业科研成果的落地,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报于2018年8月8日发表了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缘何那么长》一文后,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关注和讨论,他们希望我们继续跟进这一话题。其中,安徽大学创新发展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常伟来信表示,对目前我国农技推广体系存在的问题深有感触,读完文章后让他对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又有了进一步思考。基于此,本报特策划了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系列报道,从不同角度呈现农业技术需求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科研工作者以及农业政策专家等眼中的农技推广话题,以飨读者。
■本报记者 秦志伟
忙,是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共同的状态。
记者本想采访新疆喀什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傅连军,但他表示“正和农民在一起”,把采访任务安排给了办公室主任张勇。和傅连军一样,地方农技推广部门的主业就是和农民在一起。
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是实现农业现代化不可或缺的力量,要真正解决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问题,听听他们在做什么、面临哪些问题,至关重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从记者采访情况看,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可以做到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
事实上,作为乡村振兴战略中极其重要的一环,加强农技推广人员队伍建设确实应该走在先、走在前。
没进人,反而“减人”了
忙活了一天,广西北流市石窝镇农技推广站站长叶文男到晚上才有时间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的采访。据他介绍,目前石窝镇农技推广站共有5个人,当被问及是否人员过少时,他说“相比其他乡镇,已经算多的了”。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作物栽培指导站也只有7个人。站长孙月轩向《中国科学报》记者介绍,现在技术指导员比较少,以前每种作物还有一两个人负责。现在没有办法,开展工作就需要有取舍,“只能围绕重点项目抓重点田块,广泛的指导是忙不过来的”。
在孙月轩看来,其他的工作乡镇农技推广部门也可以做。
孙月轩和叶文男一样,从事农技推广工作20多年,算是领域内的“老人”,但他们也需要经常下乡,基本没有节假日。叶文男感叹,他们比政府工作人员做的事还多。
其实,不只他们是“老人”。“年龄都偏老。”叶文男向记者介绍了北流市农技推广站人员的整体年龄情况。这也是全国基层农技推广部门的缩影。
和石窝镇农技推广站一样,大部分地方推广站多年来没有进新人。安徽大学创新发展研究院教授常伟调研发现,安徽宿州市甬桥区农技推广部门自2000年以后就没有进过人。
不仅没有进新人,反而还“减人”了。
当前,我国基层农技推广站实行双重领导、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即业务归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人事任免、人员工资等由地方政府管理。在某些特殊时期,这导致部分农技推广人员在编不在岗或在岗不在位。
比如,石窝镇农技推广站总共5个人,因为当地政府有扶贫任务,人手不够,有2个人被抽调去做驻村干部。
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胡瑞法团队调研发现,政府农技机构农技人员人数显著减少,非专业人员人数占比过高。据他们统计,2015年各县政府农技部门农技人员平均人数与本世纪初减少了43%。
云南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高级农艺师曾林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当地也面临科技队伍建设与新老交接不容乐观的现象。他承认,虽然近年来国家、省级加大对农业的投资力度,但地方政府配套投入仍显不足,基层农业技术指导员工资与其他工作人员差距不小,优秀技术人员难以引进。
下乡多了,但经费未增加
最近几年,石窝镇农技推广站在做土地确权的事,是上级交给他们的任务。因需要反复确认地块和人口信息,叶文男感觉下乡的时间越来越多,但他们每年每个人只有400元左右的经费,“有时候需要自掏腰包”。
“不像公务员,我们事业单位没有车补。”叶文男说。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基层农技推广部门都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正像张勇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所说,他们的任务之一就是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而乡镇农技部门更是这样,“自选动作”比较少。
在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左停看来,从当前整个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来看,乡镇一级的农技推广仍处在“项目制”的操控之下。中央政府在项目发包前,试图通过项目形式将施政意图贯彻到基层,与设计初衷相结合。
曾林认为,目前的推广体制缺乏活力。其中之一是,由于县(区)乡财政困难,缺乏必要的高产创建奖励机制,致使农业技术指导员指导农户开展高产创建的积极性不高。
但在张勇看来,并不是缺少经费的问题。 据他介绍,每年政府都会下达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有一定的经费,“看怎么用了”。此外,对于基层来说,每年都有上报项目的计划,“如果拍拍脑袋想出个主意,就跟国家要钱,肯定不合适”。
自2009年开始,原农业部和财政部联合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补助),力争通过项目实施,促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
项目补助是基层农技推广部门经费重要来源。在张勇看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有钱练兵、无钱打仗”的局面,“尤其在硬件配置上,确实提高了一大块”。
作为公益性农技推广部门,基层农技推广部门公用经费基本仅够机构办公,要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试验示范、检验检测、学习培训、差旅交通、下乡补助费用基本靠上级项目。“当下,基层推广工作经费就是依靠项目补助资金,如果没有了这个项目,公益性推广工作无法推动。”吉林省梨树县农技推广总站站长、推广研究员王贵满说。
实现农技推广体系“有钱打仗”常态化,是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共同愿景。
“项目补助已经成为日常推广服务的支撑,建议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组织实施发生重大变革后,强化支持内容、支持力度。”王贵满说。
新主体出现,行政力量减弱
虽然政府农技推广部门要做的事很多,但不可否认,它们执行能力在弱化,主要原因就是种养殖大户、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大量涌现。
政府农技推广部门执行能力弱化是必然,孙月轩、叶文男等人也承认这个现实。
随着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推进,广大农户正积极以土地入股、土地托管等多种形式,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技术指导员的服务对象在逐步发生变化。”曾林说。
据农业农村部统计,截至2016年底,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量达到280万个;同时,新型职业农民不断壮大,总数超过1270万人,成为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引领力量。
事实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服务的双重性,既是服务的对象,也可能是服务的主体。在科技部副部长徐南平看来,服务主体不一样,服务内容必然不一样。
但在张勇看来,还要区分看待政府农技推广部门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他介绍,前者是公益性组织,有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而后者是营利性组织。
孙月轩向记者表示,他一直思考如何把政府农技推广部门和新主体融合到一起。
此外,农业结构调整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也是一个挑战。
过去,石窝镇种植以水稻为主的作物,现在农业结构调整了,种植以花生、百香果等经济作物为主,“再用原来的技术套路应付不了了”。叶文男向记者开玩笑地说,虽然老了,但还要努力学习。
除了自身努力学习,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培训也是必要的。
无论形势如何变化,做好本职工作是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首要责任,这也是众采访对象向记者表达的共同观点。
“法律条款对农技推广体系的职能定位表述清楚,搞活经营应该是在强化基本职能前提下去搞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原副组长范小建表示,农村经营主体的多元化,为农技推广体系搞活经营创造了条件,但这不能改变政府农技推广体系的基本职能。
来信选登
看到《“最后一公里”缘何那么长》这篇文章,又引起了我对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的进一步思考。结合我们团队的调查研究,当前我国农技推广体系的情况正如文章里所体现的一样。综合来看,我国农技推广体系在需求层面和供给层面都面临诸多挑战。
从需求层面来看,人口老龄化、农业经营体系变化、农业发展结构性变化、全球气候变暖等给农技推广体系带来了挑战。以农业经营体系变化为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现代化不断推进,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种养殖大户、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量涌现,他们对于农业技术的需求范围和强度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对农技推广人员的推广方法方式、专业水平的深度和广度提出了新要求。
从供给层面来看,农技推广队伍建设滞后、农技推广事业费得不到有效保障、农技推广供给范围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农业科研和农技推广始终存在“两张皮”的脱节现象等问题较为突出。以农技推广队伍建设滞后、服务能力弱为例。就当前而言,农技推广部门,尤其是乡级农技推广部门的服务能力在弱化,农技服务人员人数已经降至改革前的一半。当前人事制度改革已成为限制农技推广效率提高的重要障碍,严格的编制管理和逢进必考制度,限制了农技推广队伍的补充和发展。不仅如此,由于待遇长期偏低,职称问题无法解决,不仅制约了现有农技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年轻人也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农技推广人员年龄偏大,相关知识和技能更新较慢,已经无法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要求。
但要解决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问题并不那么容易,它涉及政府管理部门、科技工作者、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农业技术的需求者。我建议:
首先,进一步深化农技推广制度改革。从制度上理顺农技推广人员的进入、考核和退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建立一支富有积极性和战斗力的农业技术推广队伍,更好地满足现代农业发展对于农业技术推广的需求。对于那些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业技术推广的行为,应予以鼓励和表彰。
其次,根据不同的农业技术推广的性质,从不同的财政预算层面对于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推广服务予以保障。鉴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意义,对于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的相关农业技术推广经费建议由中央财政予以保障。而对于那些具有较强的地方性特征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及其项目经费,如砀山酥梨、长丰草莓种植栽培、江苏盱眙市养殖小龙虾技术等,由于其收益具有显著的地方性特征,相关技术推广工作经费建议由地方财政予以保障。
最后,进一步破除农业科研和农技推广之间存在的体制性障碍。进一步改革相关科研体制,鼓励农业科研人员积极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并从中合理取酬。鼓励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参与农业科研攻关工作,以增强相关农业科研攻关活动的针对性,更好地服务于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常伟(安徽大学创新发展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科学报》 (2018-09-12 第5版 农业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