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康
近日,教育部召开金秋系列发布会时称,今年将着力加大乡村教师公费培养力度,吸引4.5万名高校毕业生到乡村任教。
可以想见,此举针对的是大学生在面对乡村教师岗位时,“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等突出问题。加大乡村教师公费培养力度,对于解决上述问题固然会起到一定作用,但笔者以为,从最终的实施效果来说,却犹如隔靴搔痒,难以根治。
众所周知,近年来,我国的教育公平问题,尤其是城乡中小学之间的差距问题非常突出,甚至可以说已经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曾有一项数据显示,在乡村教师群体中,毕业院校所占比例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中等师范学校、大专院校和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所占比例合计86.05%。而“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毕业生只占调研样本的2.46%,即使省属重点本科高校毕业生也只占5.50%。
教育的公平是最大的公平,因为它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更关系着教育强国梦的实现。
要想解决教育公平的问题,弥补城乡中小学之间的差距,依靠加大乡村教师公费培养力度,固然可以吸引到不少高校毕业生到乡村任教,但此举是否可以吸引到国内名牌大学的毕业生前去呢?对此,笔者持怀疑态度。因为政策的实施效果与教师的实际情况也是密切相关的,比如教师地位、待遇、未来职业发展前景等,仅仅依靠培养环节的改变是远远不够的。
笔者以为,归根结底,还是要在培养、管理、岗位设置、职业能力提升、生活服务等方面同步跟进,不断提高乡村中小学的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否则,这一政策难免会成为教育主管部门的一厢情愿。
除此之外,还应关注的是,无论高等教育还是中小学教育,教师从培养到使用到管理再到评价是一个整体的系统,尤其是管理和评价,必须有切实的改革措施跟进,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大学毕业生不愿到乡村任教的现状,逐步解决城乡教育之间的差距问题。
《中国科学报》 (2018-09-04 第7版 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