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5/10 13: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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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初评答辩将在京进行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初评答辩的通知

各有关提名单位(专家):

2018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会议初评工作定于5月下旬至6月中旬在北京进行,现将初评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方式、时间和地点

最高科技奖实行现场答辩;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实行视频答辩,按照属地化原则,答辩人在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设置的视频答辩室(附件1)远程答辩。

请登录国家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查询参加答辩的具体项目(候选人)名单,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如需调整视频答辩地点,请提名单位(专家)于5月7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办申请。

二、答辩人员

1.提名者1人:提名单位(专家)应有1人,或书面委托1名项目前三完成人所在单位(最高科技奖候选人所在单位、国际科技合作奖候选人合作单位、科技进步奖创新团队主要支持单位)熟悉项目(候选人)情况的相关人员参加答辩,委托函格式不限,不需提交我办。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含创新团队)及最高科技奖、国际科技合作奖候选人不能作为受委托人员参加答辩。

2.完成方不超过4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前三完成人(创新团队至少1名带头人)原则上均应参加答辩,不能参加的须在初评答辩回执(附件2)中说明原因,参加答辩的其他完成人排名不限;最高科技奖由候选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答辩,国际科技合作奖由合作单位派人参加答辩,候选人本人不参加答辩。

三、答辩流程

1.我办工作人员在评审现场播放项目(候选人)多媒体介绍材料。播放结束后,评审现场与答辩人所在视频答辩室连通网络视频。

2.评审专家与答辩人进行问答。关于专业科学技术内容和应用(引用)情况等方面的问题,由完成方回答;如有涉及提名书“客观评价”内容的问题,由提名者回答。回答提问过程中,如需引述多媒体介绍材料,请答辩人自行远程播放。

3.最高科技奖答辩时间不超过40分钟,其中播放材料不超过20分钟,问答不超过20分钟;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答辩时间不超过25分钟,其中播放材料不超过10分钟,问答不超过15分钟;国际科技合作奖答辩时间不超过20分钟,其中播放材料不超过10分钟,问答不超过10分钟。

四、项目(候选人)多媒体介绍材料

(一)各奖种介绍内容

1.最高科技奖:重点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包括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创新要点),科技界及社会对候选人的评价和反映等。

2.自然科学奖:重点介绍研究背景或思路,科学发现及其在科学理论、学说或研究方法与手段上的创新,论文被国内外他人引用情况等。评价类内容(含提名书“客观评价”内容)不在多媒体材料中介绍。

3.技术发明奖:重点介绍发明背景或思路,发明点及相关技术内容(包括主要技术参数、经济指标和国内外同类技术先进性对比),应用和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等。评价类内容(含提名书“客观评价”内容)不在多媒体材料中介绍。

4.科技进步奖:重点介绍立项背景或思路,创新点及相关技术内容(包括主要技术参数、经济指标和国内外同类技术先进性对比),应用推广和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等;科普项目重点介绍科普作品内容的创新性、创作手法及表现形式的创新性,创作编辑难度,科普作品的科学性,科普作品的普及程度等;企业创新工程项目重点介绍企业创新工程体制机制情况(系统性、创新性、有效性、带动性),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科技成就,技术或产品国际竞争力和经济或社会效益方面的业绩等。评价类内容(含提名书“客观评价”内容)不在多媒体材料中介绍。

创新团队重点介绍团队建设情况,创新能力与水平,学术影响与社会贡献,持续发展与服务能力等。

5.国际科技合作奖:重点介绍候选人(候选组织)基本情况,学术地位,与中国公民或组织开展科技合作取得的成果(包括合作研究开发、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促进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等。

6.多媒体介绍材料的内容应客观、真实、准确,与提名书内容保持一致,不得超出提名书范围,不得夸大成果水平和应用情况。

7.多媒体介绍材料的内容不得涉密或包含涉密标识。研究内容与国防安全相关的最高科技奖和创新团队,介绍材料应符合脱密要求,并经相关保密委员会审查,出具不涉密证明。证明原件应在答辩前由专人送至我办。

(二)版本与格式

多媒体介绍材料分为自动版和手动版,两个版本的介绍内容应一致,均不得加入背景音乐。自动版包含配音,要求制作为wmv格式(建议使用Microsoft PowerPoint 2010进行格式转换),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B,播放时长应严格遵守本通知第三部分“答辩流程”的要求;手动版不包含配音,不需自动播放,制作为pptx或ppt格式。

介绍材料应适应评审现场的播放环境:操作系统Windows 7,自动版播放软件暴风影音5,手动版播放软件Microsoft PowerPoint 2010,投影分辨率1024×768,长宽比4:3。

其他提示:个别视频文件因制作问题,在使用暴风影音软件播放时,中途自动跳回起点。请务必提前自行测试,确保视频文件能够连续播放至终点。

(三)配音

最高科技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多媒体介绍材料的配音,由答辩人录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由项目前三完成人录制(创新团队由团队带头人录制,重大工程类和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类项目由答辩人录制);不得采用专业配音。如插入包含专业配音的视频,累计不得超过介绍材料总时长的10%。

(四)提交方式

答辩前五天,请使用提名号对应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平台,上传项目(候选人)多媒体介绍材料自动版、手动版和初评答辩回执(附件2)。如5月25日答辩,上传时间特指为5月20日全天,以此类推,逾期或提前均不能上传。材料提交后,会前不再替换。

五、其他要求

1.答辩前两天,请使用提名号对应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平台,查看评审专家在会前的提问。所提问题仅供提名者和完成方准备答辩时参考,不需要向我办回复。

2.答辩当天,请答辩人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答辩地点做好准备,服从当地工作人员的安排。如因网络等问题临时调整,请予以配合。

3.答辩人前方应摆放座签以表明身份。座签内容包括“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提名者委托代表”、“第几完成人”等,不需书写姓名。

4.请答辩人及相关单位人员认真阅读并遵守《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暂行规定》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工作纪律》(可在我办网站http://www.nosta.gov.cn查阅),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评审环境。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5.请各省区市提名单位将答辩安排及时通知本地视频答辩室工作人员,做好组织协调和技术保障工作,保证设备支持发送双流。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震,陈阳

联系电话:010-68598485,68598465

电子邮箱:nostaxxc@mail.nosta.gov.cn

附件:1.各地视频答辩室联系信息表

2.国家科学技术奖初评答辩回执

(附件需登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下载)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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