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珉琦
近来,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以及加拿大麦吉尔大学信息学院研究人员合作的一项针对中国近20年自然科学论文现金奖励政策的统计报告,一经公开就引来了不少媒体的关注。就在上个月,四川农大也因为给予一篇Cell论文的作者高达1350万元的奖励在学术圈引起了热议。
发表科研论文要不要奖励,怎么奖励,在学术圈一直存在不同的看法。根据这份最新的统计报告显示,中国高校对论文的奖励在过去十年中不断增加,有政策显示,对一篇发表于《自然》或《科学》杂志的论文,作者最高可获得16.5万美元奖金。主流观点认为,对科研论文进行奖励,有助于提升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发表更多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推动学校科研发展;质疑者则认为,学术研究不能带有功利目的。
事实上,奖励作为一种管理手段,激励科研人员是无可厚非的,重点在于如何激励。现金奖励的关键要素是发放的标准,根据统计,高影响因子的一区期刊目前有着最高的奖励待遇。问题是,期刊的影响因子并不完全等同于研究成果的真实水平,不同学科的期刊之间影响因子不平衡,也可能导致不同学科之间的奖励出现不公平。这是论文现金奖励存在的问题,虽然简单易行,但评价标准单一。
因此,用好现金奖励办法的前提是能客观地评价一篇学术论文的科学价值。除了期刊影响因子,还应该考虑不同学科间的差异,关注文章本身的引用情况,增加同行评审。
除此之外,一项简单的奖励制度能否持续发挥作用,还涉及到其他要素,这是因为奖励本身存在局限性。
美国学者埃尔菲·艾恩在著作《奖励的惩罚》中提出过引人思索的观点。他认为,奖励未必能够产生深刻、持久的变化,是因为它的目的只在于影响人们的行为,而无法触及行为背后的驱动力。也就是说,奖励针对的是发表论文的行为,而与科研创造力的激发本身并不产生直接的相关性。
更重要的是,强化行为的结果,一方面会加剧竞争、阻碍合作,另一方面还会使人们的内心变得狭窄,而不去在意与奖励无关的事,也因此,才有心理学家指出,奖励是“探索的敌人”,毕竟,自由的探索存在很大的风险性。
这就要求任何一项奖励制度必须包含多种形式,内在的、外在的,短期的、长期的,物质的、发展的,核心是要注重与科学研究本身所需要的要素的结合,比如自由地选择研究方向、更充裕的科研时间、增加参与国际交流的机会,让科研人员拥有敢于冒险的勇气和底气。
《中国科学报》 (2017-08-04 第1版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