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成立国家教材委员会的通知
国办发〔2017〕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做好教材管理有关工作,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教材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指导和统筹全国教材工作,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教材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研究审议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教材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组织、协调各地区各部门有关教材工作,审查国家课程设置和课程标准制定,审查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国家规划教材。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刘延东 国务院副总理
副主任:陈宝生 教育部部长
黄坤明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秘书长:朱之文 教育部副部长
委 员:
(一)部门委员
郑泽光 外交部副部长
王晓涛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黄 卫 科技部副部长
陈改户 国家民委副主任
黄 明 公安部副部长
余蔚平 财政部副部长
汤 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张德霖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翟 青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董 伟 文化部副部长
王江平 工商总局副局长
吴尚之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
房建孟 海洋局副局长
闵宜仁 测绘地信局副局长
甄占民 中央党校副校长
张宏志 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
吴德刚 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季正聚 中央编译局副局长
张 杰 中科院副院长
张 江 社科院副院长
樊代明 工程院副院长
徐延豪 中国科协副主席
(二)专家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马 敏 教授、华中师范大学原党委书记
马志明 院士、中科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马树超 研究员、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
王 湛 江苏省原副省长
王荣华 教授、上海市政协原副主席
韦志榕 人民教育出版社总编辑
韦建桦 教授、中央编译局原局长
文秋芳 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
田心铭 教授、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
史宁中 教授、东北师范大学原校长
仲呈祥 中国文联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刘大为 教授、解放军艺术学院美术系原主任
杨 河 教授、北京大学原党委副书记
李 烈 正高级教师、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原校长
李 捷 研究员、求是杂志社社长
吴岳良 院士、中国科学院大学副校长
沈 岩 院士、自然科学基金会副主任
张文显 教授、吉林大学原党委书记
林 岗 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原副校长
林尚立 教授、中央政策研究室秘书长
房 喻 教授、陕西师范大学原校长
钟秉枢 教授、首都体育学院院长
顾海良 教授、教育部原党组成员
葛兆光 教授、复旦大学
董 奇 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校长
韩 震 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党委书记
潘云鹤 院士、工程院原副院长
国家教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育部,由教育部教材局承担办公室工作。
部门委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批准。专家委员实行5年任期制,也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由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