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能评估吗?如果可以评估,应该用什么方式进行评估?在推进颠覆性技术创新成为现阶段主要工作目标时,原有的科技评估方式也应进行相应的创新突破。在6月22日召开的以“加强科技评估,助力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的第599次香山科学会议上,与会专家认为,我国经济与科技发展已进入跟随模仿到引领突破的转变阶段,原有的科研项目资助、管理与评价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不能适应新的要求,亟待转变。
科技创新对评估工作提出挑战
会议执行主席之一、国家科技评估中心王瑞军研究员在主题评述报告中指出,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颠覆性技术创新不断涌现;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主要发达国家纷纷加大研发投入和创新部署,抢占未来科技战略制高点,人才、知识、技术、资本等要素在全球流动的速度、范围和规模达到空前水平。
在这样的大形势下,科技创新活动愈发多样化,复杂性也大大增加,这对科技评估提出了巨大挑战。针对不同类型科技创新活动,应根据其规律、特点和评估目的等,采用适宜的评估内容、指标、方法、评判依据和标准,以保障科技评估活动的科学合理性和公平性,以适应科技创新活动的快速发展。
探索创新性的科技评估机制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梁正教授提出,基于颠覆性创新和变革性研究的特性,很难有前人经验可以借鉴,这使得探索新的评估机制成为必然。
梁正介绍了美国国防部先进研究计划局(DARPA)基于使命愿景的项目选题机制,由于变革性研究呈现出使命导向的鲜明特征,这意味着科学研究范式与动力机制都产生了巨大变化,为此DARPA提出了“类风险投资”的资助模式,这种容忍甚至奖励失败的评价机制,构成了DARPA独特的、针对颠覆性创新与变革性研究的资助、管理与评价机制。
其他专家也认为,在没有相关参照体系的变革性研究中,可以借鉴DARPA这种“类风险投资”的模式,只要大的研究方向和目标没有问题,研究团队管理没有问题,就可以容忍失败。同样的,对于这类评估体系的设立也应鼓励探索,鼓励创新。
科技评估应力求专业化
与会专家认为,为了让科技评估更加科学化、公平化、标准化,更加有权威性,应加强科技评估理论和方法的研究,力求评估的专业化。
复旦大学公共绩效与信息化研究中心牛军钰教授认为,在“互联网+大数据”的时代背景下,将信息化技术运用到评估工作中,不仅是大势所趋,也是提升评估公信力的重要保障。大数据拥有容量大、变化快、类型多、真实性高的特征,通过对大数据进行有效率、有质量的筛选和分析,可以对科技创新活动进行全方位的量化与评估。
专家建议应在学习国际经验基础上,开发符合我国国情、科情的评估理论、方法体系,发展出科技评估的“中国模式”,同时制定和推广科技评估的标准及规范,加强创新系统评估和影响评估,切实服务我国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发展战略。
(科技日报北京6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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