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流传一份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汇报给区委、区政府的文件《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理工大学附属中学学生李某某坠楼事件的情况汇报》。文件中称,海淀公安快报中谈及:“5月4日,因李某某学习成绩不理想,其父亲将其手机没收,5月5日,孩子向父索要手机未果,从家中11楼南侧阳台跳下。”后经媒体证实,确有此事。
只是,这个悲伤的故事并没有因此结束。两天后,死者的母亲因儿子离世情绪不稳定,在家人看护不备时也跳楼,送医时已无生命体征。
很多人都为这个自杀悲剧感到遗憾。可事实上,这样的事件在青少年群体中并非个案,自杀已成为青少年(15~34岁)非正常死亡的首要原因。
在北京海淀教委给出的资料中,自杀的少年平时学习状况、精神状态、人际关系都显示正常。校园监控录像表明,即使是在坠楼前一天,他也并未有异常表现。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会让一个正常人在很短的时间内产生极端的行为?
心理学家认为,青少年的自杀行为具有很大的冲动性和草率性,他们的一个常见特点是对挫折的承受能力较弱。面对同样的困难,有的人能应付自如,有的却走上自杀的道路,这与个人挫折承受能力脆弱有密切的关系。他们只能体验成功但不能接受失败,一旦遇到挫折,既不能克服又无法逃避时,就有可能将攻击性的冲动指向自身。当这种冲动十分强烈时,便容易导致自杀行为。
也有心理学家把这类群体与特定的人格障碍联系起来,比如冲动型人格障碍容易对事件做出爆发性反应,稍不如意就火冒三丈。这种类型在人群中比较常见,一般只要适当干预,是可以制止自杀行为的。而边缘型人格障碍是一种情感、人际关系极为不稳定的严重的人格障碍,常常会做出自我伤害。
因此,要进行有效的自杀干预,家长和学校首先需要尽早关注和识别孩子们的情绪心理问题,并求助于专业的心理疏导。其次,无论是学校教育还是家庭教育都应该创造一些条件,培养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孩子们在磨练中养成耐受挫折的能力,塑造坚韧的品格,这是预防自杀的一个重要手段。
此外,不容忽视的是加强青少年的生命教育。引导孩子们树立珍惜生命、热爱生活的理念。让他们懂得寻找生活的乐趣和意义,追求自己喜欢的事物,去实现个人价值。
(朱香整理)
《中国科学报》 (2017-05-26 第3版 科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