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沙森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7/5/8 11: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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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共享充电宝应防范安全风险

 

■沙森

继共享单车、共享汽车之后,共享充电宝正在进入人们的生活,为共享经济再添新成员。

所谓共享充电宝,就是一种充电租赁设备。用户在屏幕上扫描二维码,凭借着芝麻信用分600分以上就可以不用押金,一小时免费使用充电宝,超过1小时后是1元/小时,当天10元封顶,如果没有600的信用分,那也只需要交100元押金。只需要扫码—注册—付款—借出这几个步骤就能很快完成租借。归还的方式和单车比较接近,用户可以在公众号平台上根据充电宝的GPS定位就近归还。

据公开数据不完全统计,近期包括小电、街电在内的所有共享充电宝所获得融资金额已经近3亿元,超过20家机构进入共享充电宝领域。

目前全国很多商场、餐饮场所、火车站、超市、医院等人流量大的地方都放置了这样的设备,多个商场、火车站等网点都可以租还充电宝,全国网点可以通借通还。

不过,共享充电宝在给市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与共享单车和共享汽车不同的是,由于共享充电宝需要与手机直接连接,一旦市民遇到被改装过的充电宝,使用USB接口进行充电时,手机里的个人账号以及支付密码等信息有可能存在被盗取的风险。

《中国分享经济发展报告2016》中指出,2015年中国分享经济市场规模约为19560亿元。分享经济领域参与提供服务者约5000万人左右,约占劳动人口总数的5.5%。预计未来五年分享经济年均增长速度在40%左右,未来十年中国分享经济领域有望出现5~10家巨无霸平台型企业。

对于共享经济平台企业来说,避免恶性竞争,制定行业规则是当务之急。共享经济发展迅速、相关法律法规正在完善当中,行业自律在此时显得尤为重要。

国家相关部门也应尽快组织力量针对共享经济形成的市场环境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监督监管,确保共享经济各平台在合法合规的框架下发展。

市民在享受共享经济带来便利的同时一定要树立安全意识,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以免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损害。

面对互联网模式下的新经济形态,市场、监管部门、法律法规和市民个人都应当为完善新机制、建立新规则做出努力,为共享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中国科学报》 (2017-05-08 第7版 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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