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金武
一直以来,各种繁琐的科研经费管理程序,让很多科研人员望而生畏。随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发布,科研经费得以松绑,释放出巨大创新活力。
北京近年来积极推进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以助推首都创新发展。北京市发布的《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致力于改革创新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方式,加快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性。
简化财政预算编制
科研经费不好花、难花,科研工作常要围着钱转,而不是围绕科研转,是过去科研人员反应比较突出的问题。其原因是通常按照行政工作思路管钱管事儿。如何避免出现“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情况,这是需要努力探索和解决的问题。
2016年9月,北京市科技创新大会召开,市委书记郭金龙强调,“好的环境既不能单靠‘管’出来,也不能靠钱‘堆’出来,只能靠深化改革营造出来。”
为此,北京市发布了《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了5个方面、28条改革举措。
简化财政预算编制是其中的亮点之一。根据该措施,北京市今后科研经费预算只需编制一级费用科目,不再提供过细的测算依据,同时取消财政预算评审程序,将立项和财评“合二为一”。
北京市财政局局长李颖津介绍,这些措施从科研经费管理的细节入手,取消预算财政评审环节,将项目立项论证和预算评审合二为一,交由科技、教育等项目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完成,体现了“松绑+激励”的思路,有效激发了科技创新活力。
扩大科研经费自主权
北京市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中,“激励”主要体现在赋予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的科研自主权。
北京市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了“331原则”。“3个下放”是,下放财政科研项目预算调剂权限;下放差旅费、会议费、咨询费管理权限,科研类差旅费、会议费不纳入行政经费统计范围,不受零增长限制;下放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权限。“3个改进”是,改进科研经费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方式;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改进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方式,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不受零增长限制。“1个扩大”是,扩大科研基本建设项目自主权。
此外,该措施也努力提高人员激励支出。例如措施规定,将科研项目经费中用于人员激励支出的比例由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5%提高至20%,进一步体现科研人员的智力投入。
服务科创中心建设
据介绍,为支撑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北京市在科研经费改革中,从“四个着力”入手,不断提高站位,推动财政科技经费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北京市科技经费管理改革,着力体现了财政支持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据悉,北京紧紧围绕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定位,在科技经费管理上率先突破原有机制束缚,以经费管理创新推动科技创新。
此外,着力体现财政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三去一降一补”的要求,进一步打通财政政策资金与服务供给链条,删减不必要的流程环节,降低不必要的成本,推动科技创新和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
着力体现财政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扩大高校、院所等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经费使用自主权,构建简洁、高效、钱权责相一致的科研经费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着力体现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根本要求。从尊重科研活动规律和体现科研人员的劳动价值出发,打造适应科技创新发展的预算管理模式。
李颖津介绍,为促进科技创新,北京市还将保障在京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级重大项目配套资金,以市级配套资金投入,鼓励国家实验室和重大项目落地北京,促进优质科技成果在京转化落地。同时,积极扩大市属公益性院所、高校科研定额经费支持规模,支持高水平人才引进,强化优秀人才团队的引领带动作用,打造人才高地。
强化“放管服”改革
科研经费“好花”的同时,还要在“花好”上下功夫。北京市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市科委在科技经费管理过程中,加强了监督管理,比如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强化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建立统一的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科研项目信息公开、信用管理、经费审计、绩效评价和检查指导等。
李颖津也表示,北京将积极完善配套制度,着力推动科研经费保障措施落地生效。坚持“放管结合、寓管于服”,密切与科技、教育等科研项目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共同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原则、程序、支出范围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
北京也将推动院所、高校等科研单位完善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约束,健全相关制度,避免产生新的不合理约束、过繁程序和“层层加码”情况,确保对下放的管理权限“接得住”、“管得好”,切实为科研工作松绑助力,增加科研人员的改革获得感。
《中国科学报》 (2017-04-13 第8版 首都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