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一号文件特别提出,完善家庭农场认定办法,扶持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
实际上,早在2013年,中央首次在一号文件中明确发展家庭农场的战略举措: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家庭农场是一朵正在绽放的奇特而美丽的花。”日前,江西省农业厅副厅长、农垦办主任唐安来如此评价。
创新亮点涌现
当前,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家庭农场数量较2013年已数倍增长。
农业部一不愿具名的官员评价,相关家庭农场创新亮点也在不断涌现。
比如,在设施用地方面,江苏省宿迁市搭建家庭农场集群,整合集中家庭农场用地指标,统一规划建设晾晒、仓储、机库、培育、电子商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家庭农场集群综合服务中心,目前已建成23个集群,19个综合服务中心,为全市5000多个家庭农场提供服务。
同时,家庭农场内涵外延更加丰富,有独户自营型、独户雇工型、合伙自营型、合伙雇工型。联合发展更加有效。一些地方的家庭农场在发展中加强联合与合作,取得积极成效。
农业部农垦局副局长、中国农垦农场联盟秘书长路亚洲认为,以农户为主体设计的农业政策扶持体系正在发生变化,通过设立基金、贴息、担保等途径和引导社会资金共同扶持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格局已成为趋势。
出路在于联合
此前,在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举行的一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模式创新研讨会上,特别发出成立“家庭农场联盟”的倡议书,旨在建立贯穿于农业产业链无缝对接的产业联盟。
发达国家农业发展经验显示,农民的出路在于联合,实现最广泛的农民之间的联合和合作才能“抱团取暖”,增强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
路亚洲也非常认同这种联盟的做法:把家庭农场组织起来迫在眉睫,自身抱团经营,内部战略协作,统一采购、灵活销售,集体谈判,增强话语权。学会“多傍大款”,力求借船出海。同时家庭农场参与中国农垦联盟,参与中国农垦品牌建设,共享庞大的企业产品资源,进入国际农业品牌的渠道也是一条出路。
大小农场需要扬长避短、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路亚洲解释,大农场的痛点和难点在于具有规模经营和管理成本问题,这是由农业生产经营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所决定的。大农场的优势和特点在于具有规模效应、资金实力和产品的多元性,可以以需定产、超前布局、降低市场风险。
小农场的痛点和难点在于,难以有效解决经营规模效益问题,特别是缺乏应对自然和市场风险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小农场的优势和特点在于管理幅度较小,便于精耕细作提升生产效率;对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化应对灵活。
“我们倡导的‘家庭农场联盟’并非是一家一户农场的叠加,而是国营大农场对小农场的统筹服务和带动,是要促进千千万万家庭农场与国有农场以及大型企业集团的有机对接。”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对《中国科学报》记者表示。
亟待政府支持
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研究员臧云鹏对形势的判断是:粮食价格下降,会造成地租价格的下降。2017年的主旋律,将是弃耕和土地价格下降。我国农业生产成本高于发达国家,任由市场之手来主导,会有大面积弃耕,种植面积大量减少。而如果打开政策性内需大门,家庭农场的困境将是暂时的。
从家庭农场类型上看,朱启臻认为,理想的家庭农场是综合性农场,种植业与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结合,甚至与农业观光旅游相结合,体现农业的综合价值。
在朱启臻看来,目前人们对家庭农场还存在种种模糊甚至错误的认识,中国家庭农场发展还面临种种社会环境障碍,家庭农场自身的运行和管理还处于探索阶段,国家对家庭农场的支持与保护政策尚处于起步阶段。
农业的公共产品性决定了家庭农场不能靠高地租流转土地,朱启臻表示,引导农户自然、自发、自愿地流转耕地,尽可能降低家庭农场获得土地的成本,同时辅之以政府的支持才能为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