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蕾 来源:光明日报 发布时间:2017/2/9 1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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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霾之路始于足下:从落实“大气十条”说起

 

【说说人人关心的治霾问题】

大气污染是当前我国面临的突出环境问题。

2013年9月,国务院颁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从多个领域规定了35项措施应对大气污染。其具体目标为: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至少下降10%,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如今,“大气十条”实施3年多,已临近“终考”年限。从监测数据来看,我国空气质量有何变化?为何公众对空气质量改善没有切身感受?我国城市空气质量面临着怎样的形势?

“大气十条”的实施效果

来自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5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整体上在不断改善,PM2.5、PM10、NO2、SO2和CO年均浓度和超标率逐年下降。2015年,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大气PM2.5年均浓度相比2013年分别下降了27.4%、20.9%和27.7%。大多数城市重污染天数减少。

根据环境保护部的最新发布,2016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1436个空气质量监测点的数据表明:2016年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向好,重点区域主要污染物浓度同比下降,但部分地区特别是北方地区冬季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其中,84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占24.9%;优良天数比例为78.8%,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气比例为2.6%,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PM10浓度同比下降5.7%。

从近几年的数据来看,“大气十条”实施以来,我国大气污染物浓度逐年下降,但公众对空气质量改善并没有切身感受。“2013年1月及12月、2014年2月、2015年12月和2016年12月,我国先后发生多次空气重污染过程,覆盖范围包括京津冀鲁豫等省市和长三角地区上百万平方公里的区域。虽然近三年大气污染天数有所下降,但重污染程度水平高、持续时间长、覆盖面广,对全年PM2.5年均浓度的抬升作用明显,这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公众对空气质量改善的认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大气室主任宫正宇分析道。

当约谈成为一种手段

环保约谈既是落实新《环保法》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的相关规定,也是落实“大气十条”等国务院文件的有效手段。

随着“大气十条”终考临近,2016年以来,环保部不止一次因大气污染防治不力约谈地方政府。

2016年4月,环保部约谈了山西长治、安徽安庆、山东济宁、河南商丘、陕西咸阳5地政府负责人。通报显示,这5个城市普遍存在一季度大气主要污染物浓度不降反升、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突出、面源污染普遍存在等问题。

2016年11月3日,针对阳泉、渭南两市1月至9月PM2.5、PM10浓度均值不降反升,优良天数同比明显减少的情况,环保部约谈了两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进入2017年,环保部又于1月19日对山西临汾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原因是“2016年空气质量六项监测指标不降反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增加31天,大气环境质量连续两年呈现恶化趋势”。

地方“一把手”被约谈后,纷纷表态:政府部门将各司其职,落实责任。一组数据证实了约谈的效果。截至2016年10月19日,安庆市SO2、NO2、PM10、PM2.5日均浓度较一季度分别下降11.5%、23.3%、35.5%、37.9%,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0.2%,较一季度提高了55.1%。济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出现明显改善,第二季度“蓝繁”天数(“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累计天数的简称)为69天,同比增加8天;第三季度“蓝繁”天数为78天,同比增加16天。

“领导约谈已成为地方工作很大的推动力。”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在调研时感到,公开约谈曝光了城市的环保问题,让被约谈的领导丢了面子,“压力之下,能够有效地推动地方环保治理工作”。

治霾之路依然艰辛

从中国工程院的“大气十条”实施中期评估结果来看,对PM2.5浓度下降贡献最大的四项措施分别是重点行业提标改造、产业结构调整、燃煤锅炉整治和扬尘综合整治,贡献率分别为31.2%、21.2%、21.2%和15.2%。此外,2013年至2015年共淘汰1000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加上油品升级,两项工作对全国氮氧化物减排量的贡献率达到9%。

虽然头三年的减排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业内专家认为,由于我国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产业、能源结构难以在短期内发生根本转变,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将长期居高不下,传统煤烟型污染与臭氧、PM2.5、VOCs(挥发性有机物)等新污染问题并存,生产与生活、城市与农村、工业与交通环境污染交织,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目前各地更多是在末端治理上使劲,包括超低排放、提标改造等,要寻找新的减排量,必须在能源、产业结构调整上下更大气力。”贺克斌表示。

环保部每次开展空气重污染督查时,都能发现不守规矩的企业。对此,贺克斌指出,有了减排技术、设备,如何保证能够充分使用,还需加大监管力度。“排污总会留下痕迹,通过技术手段可以追踪,把漏洞、歪路堵住。国家应该多投入一些资金来研究好的监管技术手段。”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石敏俊则认为,在推进产业转型、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的同时,还应积极探索减排措施的科学化和精细化,切实控制和减少冬季静稳天气下的污染物排放量。“可以将浓度目标转换为排放量管理目标,在科学确定环境容量的基础上,制定现实可行的污染物减排计划,使PM2.5浓度目标的实现具有科学保障。”

(本报记者 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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