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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 |
韩春雨基因编辑专利“被视为撤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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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消息,以河北科技大学副教授韩春雨、浙江大学基础医学院研究员沈啸为发明人的专利——以Argonaute核酸酶为核心的基因编辑技术,因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国家知识产权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该专利的申请被视为撤回。2017年1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该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通知书”。
该专利的核心内容是韩春雨课题组于2016年5月2日发表在《自然-生物技术》期刊的NgAgo基因编辑技术。因迄今为止国内外尚未有一家实验室宣布能重复NgAgo实验,技术的可重复性备受争议。2016年11月,《自然-生物技术》发表声明表示将在2017年1月底完成调查并公布结果。
澎湃新闻联系上该专利的第一代理人——杭州求是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郑海峰,郑海峰表示是韩春雨和沈啸告诉他让专利自动撤回:“这是申请人的决策,他们是知道撤回这件事情的,他们愿意让这个专利自动期限到了撤回。他们没有选择去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和“视为撤回通知书”的提示,韩春雨和沈啸可在两个月内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期限而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元。如果在规定的两个月内不进行上述操作,该专利申请将失效。
被问及是否会在两个月内进行恢复权利程序时,郑海峰表示“不太清楚”,但他表示:“沈老师和韩老师既然愿意让这个专利撤回,那他们肯定有一些别的策略在里面的”。
一位专利代理人告诉澎湃新闻,“采用这种方式可以作为尽量拉长审查进程的一种策略,但申请人究竟何意目前尚无法确定,两个月之后或许可以看得更清楚”。
一直关注该事件的方舟子在推特上就这一最新进展发表评论称:“韩春雨、沈啸的专利申请被撤销了,原因是不答复专利局提的问题。他们是不是觉得对专利局也无需自证清白?还是觉得已经被揭露是假的了,有专利也没用了?”
随着NgAgo实验可重复性争议不断升级,NgAgo技术的专利问题因涉及商业利益也被广泛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仍处于可重复性争议旋涡的NgAgo要想获得专利授权恐怕还要接受“实用性”的考验。
资料显示,2015年12月21日,在距离向《自然-生物技术》投稿已经过去整整半年后,关于这篇论文的专利才开始申请。2016年5月11日,该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2016年6月6日,就这项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郑海峰解释,在第一次审查意见中,审查员会把就该项专利申请相关的问题、疑问或认为需要沟通的内容,通过审查意见通知书,告知申请人,涉及的问题各种各样。但郑海峰没有透露韩春雨和沈啸收到的第一次审查意见书具体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澎湃新闻关注到,该专利的申请人/专利权人已经从浙江大学更改为浙江大学和河北科技大学。此前,作为通讯作者的韩春雨所在的河北科技大学未在申请人/专利权人之列,仅第二作者沈啸所在机构浙江大学作为唯一申请人/专利权人,这引发不少猜测。
2016年9月,当澎湃新闻询问沈啸,为何只有浙江大学一所学校作为申请人时,沈啸说“就是忘记了”,“专利人是要写两个,但是不知道申请单位也要写两个”,“这个是当时疏忽的。(专利写得)非常急非常急,因为时间不够,要马上把它办好”。
在公开的这份专利文件中,澎湃新闻还发现,权利要求书中所列的9种核酸酶中,有两个核酸酶的基因序列号重复,实则只有8种核酸酶被列入,可见专利申请的忙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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