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军)连日来,青岛很多市民的微信朋友圈出现了这样一则信息:“今年考上二本的学生,可携带录取通知书和家庭困难证明到市工会领取2000元的秋季助学基金!低保户大学新生,去教育局二楼报名,一年补助1万元。需要带低保证、入学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9月14号结束。相互转告,手留余香!”这条信息是真的吗?为此,记者近日联系了青岛市总工会和青岛市教育局等部门,经核实确认此微信内容为虚假消息。
该虚假信息已经传播了超过2年,一到新大学生上学报到前夕,就在各地广泛流传。
青岛市总工会多年来有以在册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为主要补助对象的“金秋助学”计划,但受助对象需在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助学档案上进行过登记,并要进行社会公示。同时,青岛市教育局、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自1998年设立了“寒窗基金”,而“寒窗基金”的受助人由学校、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上报并进行公示,不是假信息中所描述的自己直接到有关部门领取。
针对网传此类虚假信息的现象,山东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姚霞告诉记者,在网络上造谣、传谣,散布虚假信息,是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据法律处罚。故意散布这些假信息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可处以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另外,造谣严重侵犯人权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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