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温才妃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6/6/16 8: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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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分流制:理想制度缘何遭遇“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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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温才妃

相比国外大学研究生入学的申请制,经过国家统一考试招进来的研究生,高校并没有权力推翻国家统一考试的决定。通过分流淘汰学生的逻辑,事实上是行不通的。

每年的五月、六月,许多大学的研究生和导师们都要为一件事忙碌,那就是中期考核。

日前,西南石油大学实行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制,1200多名硕士生、博士生参加了一场“特殊”的考试,校方对他们进行政治思想道德、综合素质与能力、课程学习、科学研究4个方面的综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决定其是否进入下一阶段的学习。

校方称,对于考核结果亮黄牌的学生,制订整改计划,达到合格要求后再进入论文研究工作阶段。考核不合格的,将终止其学习,按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可以说,这种将中期考核与分流嫁接的机制,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儿。早在多年前,研究生教育分流机制就在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复旦大学等多所高校中实行,那么,多年来,它到底能否发挥其宣称的“分流”作用呢?又对研究生质量起到何种保障?

师生眼中的分流制

谈到“中期考核”,不同人眼里有不同的印象。

在研究生小范眼中,中期考核等于一篇抒情散文加上论文进度报告。“前者是感念师恩、汇报课程成绩,后者则是把开题报告再简要复述一下,谈一谈论文的进展。基本上,只要不出现长期缺课、犯重大错误、未完成开题等情况,一般都是走一个过场,导师都会签字通过。”

而事实上,“走过场”的中期考核有无必要,就连导师们也存疑。

南开大学硕导、副教授高山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由于各专业的进度不一样,进度快的学生已经发了SCI文章,而有些学生才刚刚完成了调研,甚至有些学生直到第三年才刚刚作出点成绩来。“这些情况在中期考核时很难把握,更不用说,在中期考核时把人分流、淘汰出去。”

同样,在博士生层面,中国农业大学博导、教授李道亮表示,虽然高校在制度上有分流、淘汰等相关规定,但“一般导师都很少运用”。但他同时肯定一种现象,博转硕、博士生退出的情况,近年来在逐渐增加。“这固然与机制建设分不开,但也与‘90后’自身的品质相关,有些学生吃不了苦,主动提出退出博士生队伍。”

而在人们看来,阻力最小的直博生(前两年尚未入博,尚未取得博士生身份),实际上在不同的高校、科研院所中难度参差不齐。

据高山介绍,目前博转硕推行得较好的是中科院,直博生读到第四年的,水平较差者按硕士身份毕业。“这种情况大多也是经本人同意,如果本人不同意,也无法强制硕士答辩。大多数情况仍是学生实在读不下去,自愿放弃博士学位。”

“在北大、清华、中科院等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中,博转硕的压力相对较小,因为他们的直博生最后以硕士身份毕业,即便无法在学术上取得成就,但在应用方面仍然被公司看中,在社会上尚能够得到认可;然而,对于一些普通高校的直博生,博转硕便意味着学位含金量极大缩水,甚至还会被贴上‘失败者’的标签。”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育研究院副院长别敦荣说。

根据中国教育在线发布的《2015年全国研究生招生数据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硕士研究生整体淘汰率不到5%(其中还包括延期按退学处理的情况),相比较许多教育发达国家高达30%~50%的淘汰率,不可不谓之低。

缘何遭遇“中国难”

研究生分流制在国际上是一项成熟的制度,为何遭遇“中国难”?这是很多人好奇的问题。

别敦荣给记者讲了一个亲身经历的故事,从这个故事中可见为什么中外导师都会对不符合毕业要求的研究生“网开一面”。

美国一位著名教授门下的留学生已读博多年,考虑到留学生离毕业要求的差距,这位美国教授特意留下他多读了几年。然而,即便如此,留学生仍然达不到博士的毕业水平。最终,美国教授同意留学生答辩并让他通过,但对他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不要承认是自己的学生,二是博士论文不要出版。最后留学生答应了要求,并拿到了博士学位。

这种放水行为,让别敦荣不甚理解,但美国教授却告诉他,不这么做,这名留学生回国就无法面对社会、亲友。

“对于美国人来说,拿不到学位,个人有能力社会也会被认可;但对于这名留学生,拿不到学位,便意味着这么多年就等于荒废了。”别敦荣指出,在一个人的命运和教育质量中作选择的时候,即使是铁面无私的美国人,也最终选择了前者。

回过头来,为什么中期考核实行的分流制会流于形式,也并不难理解。这与我国的用人制度、社会文化密切相关。

别敦荣表示,从社会用人制度上来说,如果读硕两年后被淘汰,究竟算作本科生还是研究生,究竟按毕业还是肄业处理都说不清楚。社会用人按学位、学历开工资、决定身份,没有读完硕、博的人在社会上什么也不是。

从社会文化来说,学生被中期分流拿不到学位,被贴上被淘汰者的标签,学生及其家庭都无法接受,这样一来,导师、学院、学校谁都不愿意承担“摧毁一个人命运”的责任,一旦学生走上极端,导师、学校还要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

如何才能发挥分流制的效力

说到此,研究生分流制在中国高校到底应不应该执行下去呢?如何才能真正发挥它的效力呢?

对此,专家们各有观点。

澳大利亚卧龙岗大学博士后研究员喻海良表示,有很多研究生第一学年就是在寝室玩游戏,到毕业的时候完不成学术论文。这也是不少研究生学位论文剽窃的根本原因。而这些学生,在第一学年就应该被学校分流。

据他介绍,在澳大利亚和英国,一般都是在第一学年之后对博士生进行评估,由学生将自己第一年看的文献、作的研究结果进行展示。由4个老师组成的委员会进行讨论。对于少数表现非常不好的学生,则由其第一导师、合作导师协商、上报学校,对博士生进行分流,可能改为硕士研究生毕业。

在他看来,要想发挥分流制的效力,最重要的是在选拔机制上作改革。

据他介绍,澳洲大学一个博士生奖学金岗位,通常有多人申请,导师在人群中选择一个优秀的人员。由于入学前竞争激烈,因而,通过获取全额奖学金来澳洲读博的学生,素质相对而言比较高。当他们获得岗位后,基本上能动性都比较强。所以,一年以后的分流也相对顺利。

而在高山看来,相比国外大学研究生入学的申请制,经过国家统一考试招进来的研究生,高校并没有权力推翻国家统一考试的决定。“除非是学校自己组织研究生考试,或者是实行‘宽进严出’的改革,让学生考研时没有付出成本。否则,通过分流淘汰学生的逻辑,事实上是行不通的。”

他补充说,在中国,考试制度很难动摇,“就像高考,谁动谁死”。但是研究生统一考试动不了,分数线却可以向下调整。比如,增加招生名额,一个学院招50名硕士生,入学时降低分数线招60人,最后让50人毕业。“降低分数线最后被分流、淘汰,起码在人的心理上能够接受,也相对公平。”

记者手记

实行分流制不应操之过急

学习、借鉴国外高校成熟的教育制度,一直是国内很多高校人士的呼声,但有时候“南橘北枳”难免“水土不服”。

随着2015年初教育部发布《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要求对不合格的研究生,进行分流甚至淘汰;2016年2月刘延东副总理强调研究生建立分流退出制度。我们看见越来越多的高校,在研究生分流、淘汰机制上有所动作。这的确是一件好事,“好”在我们看到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希望。然而,这件好事背后却存在诸多不易。

正如在采访中一位专家所述,研究生分流制是搞质量控制的部门关心的事,但是到了学生管理部门、教学管理部门却实行不了,尽管导师们认可这项制度,但是普遍存在一种“别人的学生可以被分流、淘汰,我的学生不能分流、淘汰”的心态。

一项理想的制度,在现实条件无法企及的情况下,过度地追求它的效力,无异于缘木求鱼。对于中国高校,眼下可行的办法,依然是让不符合毕业要求的研究生延期毕业,让他们通过时间去弥补知识、能力上的不足。分流、淘汰应当在社会用人制度更加科学、文化包容程度更高的情况下循序渐进,不应操之过急。

但愿上级主管部门,不把研究生分流、淘汰率作为考核研究生质量的一项硬性指标,否则很难说不会出现为了制度而造假的行为。

《中国科学报》 (2016-06-16 第5版 大学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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