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金发计〔2016〕37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发布“南海深海过程演变”重大研究计划2016年度项目指南,请申请人及依托单位按项目指南中所述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申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6年5月31日
深海过程是当今海洋研究的前沿和地球系统科学的突破口。南海是西太平洋、也是全球低纬区最大的边缘海,将其现代深海过程与地质演变相结合,就有可能通过“解剖一个麻雀”,揭示边缘海的演变规律及其对海底资源和宏观环境的影响。
一、科学目标
采用一系列新技术探测深海盆,揭示南海的深海过程及其演变,再造边缘海的“生命史”,从而为边缘海的演变树立起系统研究的典范。
二、核心科学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科学目标,本重大研究计划重点研究以下核心科学问题:
(一)海底扩张的年代与过程;
(二)海山链岩浆活动时间与原因;
(三)深海沉积过程对海盆演变的响应;
(四)底层海流与沉积搬运机制的变化;
(五)碳酸盐台地的发育过程和影响;
(六)海底溢出流与井下流体的分布与影响;
(七)深海碳循环以及微生物的作用;
(八)深海能源形成的生物地球化学背景。
三、2016年度拟资助研究方向
本重大研究计划已到中后期,经指导专家组研究决定,中后期资助和实施重点为:1.加强集成研究;2.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交流,有效地推动学科交叉与实质性的合作研究。
经过几年的论证立项,集成研究的部署已大致到位,但仍有少数几个方向需要补充立项。根据学科发展趋势和本研究计划项目的部署、实施情况,经指导专家组讨论,2016年度重点资助的集成研究方向为:
(一)南海海盆的深部结构和扩张过程;
(二)南海海盆深层环流的结构与变异。
四、2016年度资助计划
本重大研究计划2016年度计划资助直接费用340万元。2016年度只接收集成项目申请,拟资助2项,集成项目的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17年0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每个项目的资助经费将根据申请情况和项目布局的实际需要而定。
五、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重大研究计划集成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及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
(二)限项规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或参与申请本次发布的重大研究计划集成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书报送日期为2016年7月4日至7日16时。
2.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本重大研究计划旨在紧密围绕核心科学问题,将对多学科相关研究进行战略性的方向引导和优势整合,成为一个项目集群。申请人应根据本重大研究计划拟解决的具体科学问题和项目指南公布的拟资助研究方向,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相应的研究经费等。
(3)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4)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研究计划”,亚类说明选择“集成项目”,附注说明选择“南海深海过程演变”,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每个集成项目的依托单位与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超过5个;集成项目的参与者必须是重大研究计划的实际贡献者,主要参与者不超过9人。
(5)申请人应当按照重大研究计划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应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突破,明确对实现研究计划总体目标和解决核心科学问题的贡献。
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重大研究计划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6)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7)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8)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版本号一致。
3.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具体要求如下:
(1)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16年7月7日16时)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
(2)提交电子版申请书时,应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
(3)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时,还应包括本单位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4)可将纸质申请书直接送达或者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材料”, 请勿使用邮政包裹,以免延误申请。
4. 申请书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材料接收工作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
邮 编: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为实现重大研究计划总体科学目标和多学科集成,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遵守相关数据和资料管理与共享的规定,项目执行过程中须关注与本计划其他项目之间的相互支撑关系。
2.为加强项目的学术交流,促进项目群的形成和多学科交叉与集成,本重大研究计划每年将举办一次资助项目的年度学术交流会,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参加本重大研究计划指导专家组和管理工作组所组织的上述学术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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