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芸 蒋若静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6/10/12 10: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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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新规电动车进校须办证 学生:一刀切管理

 

北京大学保卫部近日发布了《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从今年11月1日起北大将禁止无非机动车通行证的校外电动自行车入校;12月1日起,将禁止所有无通行证的电动车入校。快递、外卖等校外服务保障电动自行车也不例外。此举一出引发了北大校内学生的争议,认为属于“一刀切”管理,伤及学生利益。校方回应称,此举是为整治校园电动车乱象,防范交通事故。

申办通行证须先办北京市牌照

按照《通知》,申办北大非机动车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须到交管部门注册登记办理北京市牌照。在取得牌照后按要求带好相关材料到保卫部办理学校非机动车通行证。校内师生免费办理,校外服务保障人员每证10元工本费。

在办理数量方面,《通知》称将依据校园实际情况,考虑师生的合法合理需求,禁止超标和非法电动车,控制电动自行车总数,对违规车辆严格处罚。校内师生员工每人限办一辆。同时,住在校园内及畅春园、畅春新园、中关新园等周边的同学,除2016年10月20日以前购买的达标合法电动自行车可办证外,10月20日及以后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原则上都不予办理。

无证车停放在校门外将被清理

《通知》还规定,所有办理北大非机动车通行证的车主须签署承诺书;通行证与车辆、骑行人对应,不得挪用、转借、伪造、变更;入校时须下车推行,验证后再通行;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骑行时不得接看打手机、穿插抢行;不得载人(固定座椅内可载一名12岁以下儿童),后端载物不得超过车身30厘米;应在停车架或指定区域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对于校内师生不达标、不能注册登记上牌的电动车,保卫部将协调有关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进行以旧换新或回收处理,尽可能减少损失。对不能入校停放在校门外的电动车,短期内予以整理规范,未来协调交管、城管部门进行打击清理。

送快递的电动车须以单位名义办通行证

针对送餐、送水、送货等校外服务保障电动自行车,《通知》也特别做了规定,校外服务保障电动自行车须以单位名义办理,如送餐公司、外卖餐馆、送水站等申办,须提供单位营业许可证、法人代表及联系方式、骑行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暂住证或居住卡)等材料。

依据《通知》,北大保卫部将于10月17日开始办理非机动车通行证。11月1日起北大将禁止无非机动车通行证的校外电动自行车入校;12月1日起,将禁止所有无通行证的电动车入校。

争议

学生:利益受损 处理方法属于“一刀切”

对于《通知》,北大校内学生反响强烈。一部分同学认为此举有利于规范校内交通秩序,防范交通事故。一名北大学生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学校对电动车挂牌、规范管理是好事。目前校内电动车数量越来越多,有些混乱。有些电动车行驶速度过快,不遵守交通规则,很容易撞上行人。这个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规范校内秩序,保护同学们的人身安全。”

但是,也有一部分同学对《通知》中部分规定的合理性进行了“吐槽”。一些同学认为《通知》中规定的“不得载人”一项给自己带来了不便。“北大校园挺大的,平时偶尔也会骑车顺路带带同学,这样规定就有些不方便了。”一名学生对北青报记者说。

还有一些同学对学校处理不能上牌的电动车的方式不满,认为这样的处理方法属于“一刀切”,伤及学生利益。“不合规、不能上牌的车就要被换掉或清理,感觉有点强制了。”一位同学坦言。

校方:新规为整治电动车乱象 防范交通事故

针对北大学生的意见,北大保卫处一位工作人员对北青报记者表示,此次出台的《通知》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学校制定新规,主要是为了整治校园内电动车乱象,防范交通事故,改善交通秩序。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北大保卫部已经不是第一次针对电动自行车采取相关限制措施。

2011年4月,北大保卫部就曾发布公告称,自2011年5月9日起禁止无牌照电动车进入校园行驶,发现在校园内骑乘无牌照电动车且在劝告出校无效的情况下将予以查扣。同年年底,北大保卫部再次发布公告,为维护校园安全,禁止快递员骑电动自行车入校。

本组文/本报记者 王晓芸 见习记者 蒋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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