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发火〔2015〕459号
辽宁省科技厅、湖南省科技厅、大连市科技局:
根据《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印发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国科火字[2013]182号)文件要求,科技部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了考核评价。
在2013年和2014年的考核评价中,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天河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大连旅顺民营科技企业创业中心、大连沙市河口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等四家机构由于在主体资格、服务方向、基础条件等方面已达不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要求,且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按照规定取消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资格。
长沙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由于机构合并原因放弃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资格。
特此通知。
科 技 部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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