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10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部署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
《指导意见》指出,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解决反复开挖路面、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有利于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有利于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拉动社会资本投入、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反复开挖地面的“马路拉链”问题明显改善,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逐步消除主要街道蜘蛛网式架空线,城市地面景观明显好转。
《指导意见》从统筹规划、有序建设、严格管理和支持政策等4个方面,提出了编制专项规划、完善标准规范、划定建设区域、明确实施主体、确保质量安全、明确入廊要求、实行有偿使用、提高管理水平等10项具体措施。
相关专家表示,按《指导意见》要求,要推进地下综合管廊主体结构构件标准化,推广应用预制拼装技术。这样既可以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又能有效带动工业构件生产、施工设备制造等相关产业发展。在运行方面,要提高智能化监控管理水平,确保管廊安全运行。在避免相互干扰基础上,综合利用,统筹考虑军用、民用、人防,同时前瞻性考虑公共设施与商业设施的综合开发,推动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利用新格局。
《中国科学报》 (2015-08-11 第1版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