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属校企合作科研项目 校方回应四点疑问
4月5日中午,位于徐州的中国矿业大学化工学院一实验室发生爆炸事故,致5人受伤,1人抢救无效死亡(现代快报4月6日报道)。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校方了解到,不幸身亡的是硕士研究生汪同学(男),另一名重伤截肢人员并非学生,而是一家科技公司的技术人员。出事的实验室是化工学院一名教授的科研工作室,该工作室承担了与科技公司合作的项目,在实验过程中不幸发生储气钢瓶爆炸。
事故发生后,校方官方微博对伤亡人员情况作了通报:硕14-3班研究生汪同学(男)经抢救无效死亡;能化11-1班本科生向同学(男)双耳膜轻微穿孔;硕14-3班研究生宋同学(女)左耳膜穿孔;化工11-3班本科生刘同学(女) 左耳膜穿孔,左腿皮外伤。江苏三恒科技公司江某(男)重伤截肢。
据校方通报,发生事故的实验室为化工学院一名教授的科研工作室,该工作室承担了与江苏三恒公司合作的“纳米催化剂元件的制备方法”项目。当天上午,刘、向、宋三位同学先后完成与该项目和毕业设计相关实验后,汪同学与三恒公司江某12点30分后进入实验室做实验过程中不幸发生储气钢瓶爆炸。
现代快报记者从校方了解到,爆炸事故发生后,受伤的向同学不顾自己的伤势,还参与救人,抢救其他伤者。这起爆炸事故,存在着颇多疑惑,校方就目前掌握的情况作了回应。
矿大实验室发生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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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表示,一些问题还要向科技公司伤者江某核实,而江某目前伤重,意识不是很清醒,因此调查还需一定时日。校方作为当事方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
现代快报记者 李伟豪 刘清香
疑问一:为什么假期里还要做实验?
爆炸发生在清明小长假,为何做实验会在假期进行?对此,校方回应称,当天进行的实验不是学校日常的教学实验课程,而是化工学院和江苏三恒科技公司合作科研项目的实验。该项目签有合同,有约定完成期限等要求,因此实验才选择在假期进行。
疑问二:实验需不需要老师在场?
校方表示,根据初步调查,在事发当天进行的实验操作中,老师并不在场。可能该项目已经进行过不止一次的实验操作,学生和企业技术人员清楚操作流程,所以老师这一次才没有在现场指导。在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学生和企业技术人员进入科研工作室,进行实验操作。
疑问三:实验操作老师事先知不知情?
校方回应称,这牵扯到事故责任认定的问题,目前还无法下结论,一切要等到调查之后才能有结果。目前,徐州市安监、公安、消防等多个部门已经组成联合调查组,将进驻学校展开调查。
疑问四:校方对实验室有哪些监管措施?
校方表示,虽然发生爆炸的实验室是一教授的科研工作室,但日常管理包括设备采购等,都有着严格的管理程序和操作流程,实验室在进行实验操作时,也需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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