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10日,国务院发布通知,批准并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科技报告是描述科研活动的过程、进展和结果,并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的科技文献,包括科研活动的过程管理报告和描述科研细节的专题研究报告。
《意见》要求以服务科技创新为根本目标,以促进科技报告规范产生、持续积累、集中收藏和开放共享为主要任务,利用现有机构和渠道,逐步建立健全国家科技报告组织管理机制和开放共享体系,形成统一的国家科技报告制度,为提升我国科技实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
该制度将进一步完善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政策、标准和规范,理顺组织管理架构,推进收藏共享服务,到2020年建成全国统一的科技报告呈交、收藏、管理、共享体系,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科技报告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意见》从加强国家科技报告工作统筹管理、建立地方和部门科技报告管理机制、强化项目承担单位科技报告管理责任、明确科研人员撰写和使用科技报告的责任权利四个方面,确立了建立科技报告逐级呈交的组织管理机制;并从强化科技报告的完整保存和集中收藏,建立科技报告共享服务机制,开展科技报告资源增值服务等方面入手,推动科技报告的持续积累和开放共享。
最后,《意见》还对营造科技报告工作良好环境等方面作了具体部署。(柯讯)
《中国科学报》 (2014-09-11 第1版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