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小立
北京大学“燕京门”持续发酵了一段时间后,最近几天似乎又悄无声息了。从来“无小事”的北大,这回当然不是“摊上大事了”,客观地说,她的开放度再次让国内的其他大学,且羡,且抱怨。“羡”的是教师,虽然在这个事件中不是所有北大教师都有资格或愿意参与讨论,但即便是这样小范围的公开争论,也非其他学校教师所能企盼的,所以有人会联想到“老北大传统”,想借助历史来解释当下现实中的一切。“抱怨”的则可能是学校的管理者,他们担心北大开这个头之后,自己的决策也会被放到讨论会上,自己也会被人公开指手画脚地“讨论”。
其实,无论是钦羡,还是抱怨,都有一个潜意识在起作用。这个潜意识,可以归纳为“北大特殊论”。正因为“北大特殊”,所以很多学校的管理者总是怀着复杂的心理观望北大的一举一动,总希望北大带头、北大“试点”,又总是感叹自身不够“特殊”,过于平常,因而即使是北大带了头,一句“那是在北大”也还可以给自己的不改革或滞后的改革找到借口和心理上的平衡。
这回的“燕京门”虽有其特殊的一面,比如从文化渊源上看,它牵涉到老北大和老燕京的历史和正名问题;从经费上看,“燕京学堂”建设的背后拥有巨额的神秘资金支撑,但它所折射出的理念和问题,却一点儿也谈不上特殊。因为按照世界一流大学的标准和惯例以及上世纪中国著名大学留下的“新传统”,凡是大学中的重大政策和事务,特别是与大学教职员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务,都须公开征求意见、公开讨论,这可以说是在现代大学制度下最正常不过,或者说,不可或缺的程序。
公开征求意见、公开讨论就意味着协商。笔者一直认为,大学是读书人最为集中的场所,相对社会其他的社群,读书人应该更具理性,更讲风度,因而也更有条件理性平和地协商,而从长远看,大学里的协商实践和相应机制的完善也会对整个中国社会的现代转型提供实实在在的榜样和经验。
协商,从本质上说,就是理念和利益的公开博弈。既然是公开博弈,就必然有交锋,就有可能产生言语上的冲突,就需要占用一定的时间。现在似乎有一种担心,以为公开协商可能影响效率。如这次“燕京门”中,就有在海外任教的学者持这种非常中国化的观点。与其说这种担心或观点是出于对效率与公平关系的误解,不如现实地说是一种行政习惯更合适。这种行政习惯虽然是基于经验的,却有着明确的公式,这就是(1)凡是不同意的意见都是暂时的,以后终究会同意的,因此现在的同意与否就变得不重要;(2)“同意”的习惯是可以培养的。
很明显,这里面缺少了对人的理解和尊重。而类似的习惯一旦养成,就不容易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进而将他人的利益和监督视为儿戏。由于很难听到不同的意见,管理者也很难得到锻炼,以致一旦发生类似情况,往往不太会处理。我们从媒体有关“燕京门”的报道中看到北大举办的征求意见讨论会上有关程序的僵硬和有关人士的尴尬表现就是一个证明。
但平心而论,任何事情的处理都需要有了经历才有可能趋向合理和公正,气质培养同样也是如此。比如雅量,就不可能是立等可取的,它需要经过具体实践的磨炼才可能养成。现在人们谈论胡适等人创办的著名杂志《独立评论》,往往津津乐道于他们之间的“和而不同”,但事实上,在这些秉承理性的和而不同的学人中间,还是有不和谐的一面。1935年,《独立评论》创办三周年时,胡适就提到,其学生傅斯年一开始“还看不惯这种各人自己负责任的办法”,直到“这个方法后来逐渐用惯了,大家也都不很觉得奇怪了”。(胡适:《又大一岁了》)我们谁也不敢断言和保证自己在面对利益攸关的问题时,可以表现得超然于物外或者从容应对,因此,也没必要在看待类似事件时,有意夸耀作为旁观者的道德优越感。
协商是现代大学的一种机制,也是一种美德和气质的体现。在大学里除了尊重机制和遵守规则以外,主动地根据学校实际来安排和处理相关的事宜,去表现自己的现代美德,体现自己的优雅气质,这恐怕也是对21世纪大学管理者的一个基本要求。
也许把类似北大“燕京门”看得稀松平常,才可能让各方都释放压力,不至于过分计较面子和成败输赢,从而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和北大今后的发展,这个事件的标本意义也才会充分地体现。现实地看,在大学里,有什么事不可以公开、平和地协商?又有什么不可以平等、公平地讨论呢?
《中国科学报》 (2014-07-24 第5版 大学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