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5月16日),东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下简称“市住建局”)发布处理告知书,称深圳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在为东莞市一项目进行设计时使用克隆章。鉴于此前该研究院的多次不良行为,市住建局决定取消其信用档案,并在两年内不予受理其在东莞备案登记和复查的申请。
根据市住建局的告知书,在办理今年1月15日受理的由深圳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美爵花园12号商业办公楼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时,发现初步设计图纸上加盖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孟美莉的执业印章为克隆章。其后,市住建局要求深圳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提供原章进行核对。
今年4月3日,深圳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向市住建局提供孟美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印章原章,经市住建局进一步核对,确认该图纸上加盖的印章为克隆章。根据东建〔2011〕4号文件规定的不良行为扣分标准,市住建局对其作出扣31分信用分的处理。
据悉,深圳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在市住建局办理相关业务的过程中,多次出现不良行为,信用等级已降至D级,信用分数为41分。根据相关规定,市住建局决定取消其在东莞注册的信用档案,并在2013年5月16日至2015年5月16日两年内对其在东莞备案登记和复查的申请不予受理,将擅自刻制注册师执业印章的不良行为在东莞建设网上进行公示。
同时,市住建局要求深圳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对已在东莞承接的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对使用过克隆章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全部收回、销毁,并配合施工图审查机构收回已加盖审查专用章的相关项目的建筑、结构专业施工图。对于在建工程,原审图机构应在2013年5月24日前到市住建局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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