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科峰 王珊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3-3-29 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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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报:被“旅游”骚扰的大熊猫

 
①熊猫被游客吓得沿着山谷一路狂奔而逃。图片来源:WildChina网站


 
②游客在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偷拍熊猫。图片来源:http://www.ecotours.com
 
■本报记者 彭科峰 实习生 王珊
 
近日,一篇《“生态旅游”还是“生态恐怖主义”》的博文在网络引发热议。发帖者称,国外旅游公司Wild China(碧山)常年组织国外有钱人,以生态旅游和科学考察的名义,前往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追踪野生大熊猫,对熊猫的生存环境和保护区的生态造成了不利影响。
 
《中国科学报》记者调查发现,碧山公司的确存在组织国外游客进入保护区追踪熊猫的行为,而该行为与国家相关规定相违背。多名环保人士、专家向记者表示,目前许多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开发存在问题,加之经费缺乏,导致大量组织打着生态旅游的名义私自进入保护区,并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国家有关部门有必要继续在自然保护区的立法和管理上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
 
“生态旅游”项目骚扰野生熊猫
 
该博文披露,多年来,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在保护区的缓冲区三官庙地区进行旅游开发(主要针对外国人),其中一个旅游项目就是追踪野生大熊猫。
 
而由张玫创办的高端生态旅游可持续旅游公司Wild China(碧山),就曾多次组织类似的活动,并且美其名曰“科学考察”。
 
博文还称,佛坪保护区追踪野生熊猫的游客大多能在三官庙看到熊猫,靠的并不是许多报道中所说的“邂逅”,而是采取特殊的方式:当地向导先到森林中搜寻熊猫,游客则在附近某处等候消息。一旦发现熊猫,向导就在另一端干扰驱赶熊猫,使其沿常规活动路线朝相反的方向移动,最终出现在游客面前。
 
博主表示,佛坪保护区的“追踪野生大熊猫”或“科学考察”活动实际上是对野生大熊猫及生活在保护区内的其他野生动物进行直接的、频繁的骚扰甚至是恐吓。
 
3月21日,《中国科学报》记者辗转联系到博主大熊(化名)。据他介绍,2011年12月,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发现陕西佛坪和长青自然保护区存在游客近距离追踪和骚扰野生大熊猫的现象。“作为佛坪保护区缓冲区的三官庙,追踪野生大熊猫的‘旅游活动’至少持续了六七年之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有关规定,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而核心区外围一定面积的缓冲区,也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与观测活动的工作者,只有实验区才允许进行相关的生态旅游活动。
 
大熊告诉记者,为躲避违法责任,碧山往往借“科学考察”之名,打着生态旅游的幌子组织大批国外富人前往保护区追踪大熊猫,从中获利匪浅。
 
发现这一情况后,大熊从2012年上半年开始,不断给国家林业局以及环境保护部等相关部门写信,举报内容包括佛坪保护区长期以来在三官庙地区开展旅游活动的证据,违规旅游活动等人为干扰对当地野生大熊猫的影响等内容。经过大熊和其他环保人士的努力,三官庙“追踪野生大熊猫”的活动已于去年5月下旬被叫停。
 
“没有陕西省林业厅的批文,外国游客是不能进入佛坪保护区的。”大熊表示,令人气愤的是,“负有责任的官员至今未受任何处分,保护区的管理仍然混乱,我怀疑被叫停的违法违规活动迟早会死灰复燃”。
 
碧山称服务仍存在且收费不菲
 
《中国科学报》记者调查发现,大熊所说的碧山公司于2000年在北京成立。该公司号称打造低调奢华的旅游体验,主要服务对象为高端人士。它宣称推行可持续的旅行方式,强调深度旅游、回归自然;在达到保护自然和传统文化的目的的同时,又能让游客得到最好的旅游体验。
 
根据相关资料介绍,2009年,碧山被《美国国家地理》评为世界最佳探险旅游旅行社;2011年,在全中国旅游产品拼价格的混战中,碧山又被《哈佛商业评论》5月刊称为“高端市场的领军人”。碧山还自称,2013年中国旅游年主题应为:野性中国,旅游中国另一面。
 
为调查碧山公司组织游客深入保护区的行为是否存在,《中国科学报》记者以客户身份联系该公司的两名客服人员。
 
“我们可以带你去保护区看大熊猫。”当问起公司的特色服务时,一名客服很确定地表示,游客可以深入保护区去追踪大熊猫。
 
该客服介绍,公司会根据客户的要求、兴趣以及时间量身打造服务,一般外出旅游的费用大概是350美元/天,特殊服务价格会有所上调。
 
“这样做不会违法吗?”记者质疑。该客服表示,进入保护区之前,公司会与保护区签订类似于协议的东西,所以不用担心会违法。
 
“导游就是保护区的工作人员,所以应该不会把你带到不该进的地方。”碧山的另一名客服多次向记者强调,“我们有专门的去看野生大熊猫的旅游项目,地点在佛坪。”
 
她介绍,去年秋天,佛坪下大雨把路冲断了,不知道现在路修好了没有。“这样的项目,我们每年也就接待一到两个团,主要是针对有特殊需求的旅客。费用比其他项目要贵一些。”
 
记者查询发现,一家名为Terra Incognita Ecotours的旅游公司也有在三官庙追寻野生大熊猫的项目。该公司曾于2009~2012年先后组团到三官庙追踪熊猫,旅客主要是外国人。仅2012年5月份,该公司就组织了两个旅游团。
 
3月27日,碧山公司负责人张玫回应《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称,最近网上有人攻击她们公司组织客人去野外看熊猫,“挣没良心的暴利”,她感觉很悲哀,认为那些质疑者是“不分黑白、把一切商业行为都打入地狱”。
 
张玫表示,保护与开发不能对立,必须寻找一条双赢之路。碧山公司走高端路线,就是想接待最少的客人,但又能给当地人带来最大的收益。“我们的主旨是让大家看看熊猫的生活环境,所看到的熊猫是基地里圈养的。我们从来没有向客人保证过一定能在野外看到熊猫。”
 
“生态旅游”危及动物保护
 
三官庙地区属于佛坪自然保护区大熊猫分布的核心地带,是全国大熊猫分布密度最大的地区,也是其交配、产崽和育幼的主要场所。据当地环保人士透露,三官庙被划为缓冲区的主要原因为当地仍有少量人居住,然而,就大熊猫栖息地的质量而言,其价值丝毫不亚于核心区的西河地区。
 
据介绍,佛坪野生大熊猫每年的交配季节是3~4月,这段时间内,野生大熊猫会下到低海拔地区进行交配,可见率高。而这个季节,也成了追踪野生熊猫的旺季。
 
资料显示,佛坪保护区的三官庙因其在国际大熊猫研究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每年有300余名入境游客在此科考旅游。
 
但记者调查发现,当地依然存在外国旅行团私自雇佣向导追踪熊猫的情况,同时,一些普通游客也通过这种方式参与其中,真正参与“追踪野生大熊猫”的人要远多于官方正式批准的游客人数。
 
“追踪活动的潜在威胁特别大,佛坪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大熊猫是敏感的濒危野生动物,频繁的人类活动会对野生大熊猫的繁殖、育幼等活动造成干扰,严重的话,还会危及熊猫幼崽的生存或造成熊猫迁徙他处。”长期从事熊猫研究的李胜伟(化名)认为,三官庙地区的人类活动应该受到严格限制,碧山公司以科考名义进行的“生态旅游”应该严格禁止。
 
大自然保护协会(TNC)中国部媒体专家张可佳向《中国科学报》记者指出,由于我国对濒危动物的生活习性和繁殖规律研究有限,目前的保护措施远远没有跟上,在这样的情况下,急于开展大众旅游,肯定对动物保护和种群恢复有负面影响。
 
“保护大熊猫最重要的是首先保护其栖息地。”李胜伟表示,要想使大熊猫正常地生息繁衍,不能只保护栖息地中的某些部分,而是要保护整个大熊猫栖息地,避免栖息地内部的片断化,以保证其功能的完整性。
 
保护区受困于法律滞后
 
“让游客直接进入保护区追踪熊猫,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发生,怎么会得到保护区管理人员的允许?国家林业局保护司是否知道此事?”生态旅游专家冯丽(化名)向《中国科学报》记者坦言,如果不是看到记者给她提供的证据,她无法相信这样的事情会发生。
 
“原则上,包括保护区管理局在内,任何一个主管部门都不会允许的。”冯丽很是愤怒。
 
《中国科学报》记者也联系到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大熊猫办。该办负责新闻宣传的相关人员表示,由于目前记者掌握的证据不足,他们暂时不会去调查此事。此外,他们也没有通过任何途径接收过类似的举报信息。
 
“从某个层面上来说,佛坪开展‘特色旅游’,破坏性还算是小的。”自然保护专家陈立伟指出,为了规避法律规定,有些保护区把核心区调整成缓冲区或实验区,然后开展旅游,当然也不乏在核心区里直接开展经济活动的。此外,目前有些地方对保护区的开发和利用已远远超出了法律所约束的范围,甚至在保护区内开发房地产、建旅游观光设施,这些行为对保护区的破坏更加严重。
 
“地方也有经济发展压力,死看死守的保护区等于守着金饭碗要饭,长此以往,形同鸡肋。”陈立伟觉得,保护区“八仙过海”大举开发也是无奈之举。“地方为保护区牺牲了经济发展的机会,但生态补偿机制却远远跟不上。”
 
实际上,自从1956年建立第一个自然保护区——广东省鼎湖山自然保护区以来,我国现有保护区1999个,总面积约144万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14.4%。但几乎所有的保护系统都面临一个问题:必须步步退让工业化建设。陈立伟认为,如何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委实需要管理部门深思。
 
“最根本的问题还是因为法律的滞后。”国际野生生物保护学会(WCS)中国项目部主任、中科院动物所学科交叉研究促进中心主任解焱指出,现有的法律规定已远远落后于保护区的发展现状,这导致部门保护区为了获得经济效益,为某些旅游公司大开方便之门。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于1994年开始执行,至今已有10年。2004年,在有关专家的推动下,第一版《自然保护地法》草案出台,后更名为《自然保护区域法》,但因种种原因至今未能出台。
 
“滞后的法律给了很多保护区管理者打擦边球的机会。”陈立伟表示,现有的法律已经无法满足目前的发展需求。
 
解焱表示,国家应该及早出台自然保护区的相关法律,同时必须明确旅游开发的范围以及监管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布局合理的自然保护地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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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实习生李宁对本文亦有贡献)
 
《中国科学报》 (2013-03-29 第1版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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