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结构调整听证会举行一个多月后,12月12日,省物价局公布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高校学费调整最终标准尘埃落定。其中,文史类、理工农类、非体育院校体育专业学费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4500元、4500元,均比听证方案下调100元。
本次调整方案设立2年试行期,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8月31日。学费标准提高的专业,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规定;学费标准降低的专业,新生、老生均执行降低后的标准。
医学类专业学费上涨1400元
10月25日,省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结构调整听证会召开。在29名参加人中,有28人认为调整高校学费可行,仅1人表示质疑,听证代表们还就方案细节、配套措施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考虑听证会参加人的相关意见,综合政策规定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可承受能力,省物价局对听证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提出了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
首先,采纳了降低调整幅度的意见。将文史类学费标准由听证方案中的4100元下调至4000元、理工农类由4600元下调至4500元、非体育院校体育专业由4600元下调至4500元。下调以后,文史类、理工类平均学费标准为4250元,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17200元)的比例为24.7%。
根据实施方案,不同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调整幅度如下:文史类,由现行3400元调整为4000元,调高600元,其中外语类由现行4800元降至4000元;理工农类中的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由现行3600元调整为4500元,调高900元;经济学、管理学类由3400元调整为4500元,调高1100元;非体育院校体育专业由现行4800元降至4500元,下调300元;医学类由现行4000元调整为5400元,调高1400元;非艺术院校艺术专业由现行6000元调整为8000元,调高2000元。
拉大不同院校学费差距
其次,采纳了进一步拉大院校之间学费差距的意见:省属博士授予权高校、优质特色高校学费标准可在其他高校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5%左右;“211”、“985”工程建设高校可上浮15%左右;国家级示范类、骨干类高职院校学费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
提高学费,应扩大助学覆盖面
在听证会上,几乎所有参加人都认为学费上升增加了贫困学生家庭负担,建议完善奖、助结构,完善贫困学生救助、扶持、保障机制,扩大救助覆盖面和额度,完善配套措施和监督机制,建立资助公示制度等。
为此,最终方案提出,各高校要及时足额发放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提供支持。要落实“绿色通道”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每年确保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提取5%,足额用于奖励资助学生。建立全额助学金制度,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免收学费和住宿费,补助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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