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7日讯(记者张巧玲)今天,中国工程院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京正式签署共同推动中央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合作协议。中国工程院院长周济,常务副院长潘云鹤,副院长旭日干、谢克昌、干勇,秘书长白玉良,国务院国资委主任王勇、副主任黄丹华等出席了签字仪式。
周济在讲话中指出,长期以来,中国工程院与国务院国资委保持了密切合作。中国工程院与原国家经贸委联合开展“企业技术创新院士行”活动,对企业开展技术诊评和咨询,为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推动完成重大技术改造工程作出了积极贡献。
周济表示,双方将进一步深化合作,充分发挥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其团队的多学科、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优势,围绕中央企业重大战略需求与关键共性技术,进一步加强战略研究和咨询服务,组织更多院士积极参与中央企业的重大战略决策、重大工程建设、重点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的研究、咨询和评估,为中央企业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王勇在讲话中指出,企业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主体,“十一五”期间,涌现出了一大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很多企业已经走上创新驱动发展的道路。目前中央企业拥有两院院士219人,是带动各领域中央企业科技创新的领军人才。
王勇强调,中国工程院和国务院国资委应发挥各自优势,聚集资源,共同支持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力争突破制约企业、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中国工程院与国务院国资委将在组织开展企业科技创新重大决策咨询、推进中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培养和引进企业科技创新人才、组织开展学术交流与服务等方面开展合作。
《中国科学报》 (2012-07-18 A1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