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温才妃
正当中国高校紧锣密鼓地筹备大学章程,印度早就实行“一校一法”。作为印度依法治校中不可或缺的一大环节,高校教师职称评定别有一番风味。
依法依规、细化标准
“印度高校教师职称评定最显著的特点是依法依规、细化标准。”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国际比较教育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李建忠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
据他介绍,在国家层面,印度大学拨款委员会负责印度普通高等教育的拨款和标准制定,标准每10年修订一次,最新标准为2010年修订,目前正处于试执行阶段。在机构层面,每一所大学都有自己的法律,来保障标准的执行。印度的大学立法可追溯到1857年,现有具有法律地位的各类大学544所。其中,中央大学的校法由印度议会通过,邦立大学的校法由印度邦立立法机关通过。
职称评定标准细化而透明。评聘教授有4个基本要求:具有相关学科领域的博士学位,发表10篇高质量论文/著作;至少有10年的教学或科研经历,包括带过博士生;对教育创新作出了贡献;达到学术绩效指标规定的分数。其中,学术绩效指标又分为教学、社会服务、科研三大类。单是教学环节又分为讲课、参加研讨会、备课、教学创新性、学生考试评价5个方面,满分为125分,合格分数为75分。
“印度大学拨款委员会通过细则制定,体现评价导向注重教学、注重育人。”李建忠说。按照细则规定,教师编写一本教材或教学参考书,将获得50分;而撰写一本学科方面的研究性著作,仅25分。同时,一名博导带一个博士生,将得到3分;如果博士生获得学位,得10分。
遴选委员会确保操作透明化
印度高校中的教学人员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和演示员四类。
“只要是具备条件的教学人员或科研人员都可以应聘,不一定是按部就班地从副教授晋升为教授。”李建忠说。以晋升到副教授为例,除了从高级讲师晋升到副教授的渠道,还有公开选聘的渠道,要求中强调对教育革新、课程设计作出过贡献,如非教育系统人员应聘,应是以优秀成绩获得了硕士学位,优秀的标准定在平均各科成绩在55分以上。
据他介绍,评聘工作由每所高校的遴选委员会负责,校长担任遴选委员会的主任,遴选委员会不仅要评聘教师,还要负责高校内其他岗位招聘,如大学图书馆馆长。
“遴选委员会并非决定最终人选。” 李建忠告诉记者,至少有2/3的委员通过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之后提交行政委员会审定,二者意见不一就需要协商,协商不成需要提交印度总统。“印度总统担当所有中央大学的巡视员,但是由他裁定的情况较少。”
中国高校:标准制定与执行问题突出
“相比较印度,中国高校职称评定中的标准制定与执行问题突出。”李建忠说。
“印度高校职称评定的弹性较小,一开始就从国家层面加以细化,学校层面只要照章执行。”李建忠认为,中国立法太过原则化,以至于某些方面没有实施细则难以操作,“给机构层面留下的机会越大,越容易出问题”。
提交印度总统裁定的情况虽然少,但毕竟建立了相应的解决渠道,这也在一个方面说明了争议可以在遴选委员会与行政委员会中公开透明地协商解决。李建忠建议,中国高校建立解决争议的相关机制,改变在执行过程中领导意志大于法律影响力的情况。
李建忠告诉记者,印度高校职称评定中贿赂、暗箱操作等情况在媒体上的曝光率非常低。正是由于评定中标准统一、操作透明,争议时有一定的渠道加以解决,才能有效地规避高校职称评定中的腐败问题。
《中国科学报》 (2012-05-23 B3 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