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巧玲
“通过‘十二五’规划的统筹,可以把一些企业和社会力量与国家的转型力量全部整合在一起,加速物联网在中国的发展,最终让中国整个信息化水平得到充分的提高。”
2月14日,工信部正式发布了《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工程院物联网项目总体组专家邓中翰在接受《中国科学报》专访时指出,《规划》的出台,足以体现国家对于发展物联网战略新兴产业的共识和决心。
解决产业链三大欠缺
“近几年许多行业都在研讨物联网的各种应用和发展,应该说大家对物联网有了一定初步认识,对物联网未来的前景和规划的研究也较成熟。”邓中翰表示。
不过,在相关产业链方面,我国还比较薄弱。首先,仅仅具备一些相对简单的技术,缺乏核心、高端技术;其次,针对各行各业的信息化与物联网之间进行互联互通,目前还缺乏一个客观统一的标准;其三体现为龙头骨干企业的缺乏。
因此,我国物联网产业目前的状况可归纳为“一个大进步,三个有待发展”。
一个大的进步是指我们对物联网领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也更加坚定了朝着物联网方向发展的决心。
三个方面有待发展,主要包括:一是在核心技术领域还有待突破,二是国家行业标准需要进一步的建立,三是对物联网骨干企业的培育还要加强,要让他们能够参与制定技术标准并把产业做起来。
眼下,美国、日本,以及欧洲一些国家,已将物联网广泛应用于交通、电力等领域。其企业大多拥有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和设备。而且,各国正积极通过各种手段推动物联网产业的进一步深入和发展。
“我们希望通过‘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把差距缩小。”邓中翰说。
邓中翰认为,要推动物联网产业的发展,培育龙头企业是关键。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不仅在产业、市场推动方面,同时在核心技术和标准制定方面发挥骨干作用。同时,通过龙头企业与国家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还能够将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划纳入实践之中。
同时,培育和发展产业聚集区,能促使物联网相关企业聚集在一起,给他们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标准方面的合作,甚至在未来共同完成一些重大项目方面互相支撑提供平台,也有利于在产业发展初期,解决物联网发展的技术问题、标准问题和产业应用问题。
加强示范应用
目前,我国物联网在安防、电力、交通、物流、医疗、环保等领域已开始得到应用,且应用模式正日趋成熟。
邓中翰认为,“从几方面看,安防领域已成为我国物联网应用最具体、最明确、普及量最大的领域”。
首先,安防领域已经在物联网核心技术方面取得显著突破,在芯片、软件等方面都已实现自主可控。
其次,安防领域已颁布SVAC国家标准,即《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简称SVAC标准)。其具备全数字化、智能化和全网络化的特点,是最具备物联网技术特征的世界领先水平的标准。相比之下,包括美、英等发达国家,围绕反恐、奥运等重大任务,目前采用的仍是传统闭路电视广播通讯的标准。
第三,安防监控领域已形成一些能够扛得起国家任务的龙头企业。如海康、中国安防、华为、中兴、中星微电子等企业的产业带动作用正逐渐显现。
“安防领域的物联网探索,可以作为一个很好的范例。”邓中翰认为。
2011年,我国仅安防产业的市场总规模就达到了3000亿元人民币,根据《中国安防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显示,2015年行业总产值将达5000亿元。
不过,邓中翰认为,一定要注意一个指导思路:物联网最重要的不是拼命铺网络、买设备,最核心的应该是它带来的人工“智能”的价值。
发展好物联网产业,不是纯粹的投资拉动型,也不是纯粹的市场拉动型,而应是价值拉动型。邓中翰强调:“物联网产业的发展一定要围绕提高智能的价值来进行。”
《中国科学报》 (2012-02-20 A1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