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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科学理事会前主席:最重要是成为优秀研究人员 |
——浅析美国大学终身教授评定准则 |
■理查德·杰尔
2011年12月我有幸应邀访问印度Kanpur大学和Hyderabad大学,参加庆祝2011国际化学年活动。在相应举行的研讨会期间,我有机会与许多来自印度各地的科学家们交谈,了解到印度增进国家科学声誉的强烈意愿。受到这些对话的触动,我想和大家分享斯坦福大学化学系确认教师终身教职的几项评定准则。过去的6年间,我是该系的系主任。当然,我并非力荐都要采取美国的终身教职制度,但我想仔细研究这些评定准则或有助益。我注意到不了解一种文化背景的外人会常常表现出对该文化的傲慢,因此只是冒昧地提出一些建议仅供参考。
在美国的大学系统里,我们必须在7年时期内决定所聘用的教职是否要永久留用,即是否授予终身教职。这常常是一个困难的决定,因为这些终身教职的授予也就决定了系的水准、特点和声望。
在斯坦福化学系,我告诫年轻的教职人员,必须要达到三项准则才可获聘终身教职。首先,他们必须是化学系大家庭里好的成员。我们是一个小系,我们要为共同的利益而一起工作。第二,他们必须要成为合格的教师。是的,我们更愿意他们成为优秀教师,但我们仅仅要求他们是合格的教师,因为每一个愿意努力的人都可以成为合格的教师。斯坦福是一所私立高校,很大部分经费来源于学生的学费。因此,有合格的教师对学校来说很重要。第三,系里要求他们成为优秀的研究人员。达到最后一项标准是最困难的,对我们新教职人员提出了最大的挑战。这项要求的意义在于,斯坦福从根本上说是一所研究型大学。
我们怎么判断某人是否是一个优秀的研究人员呢?当然,所有具有终身教职的人员要集体投票,但整个过程要经过大学内许多其他层面的审查和考量,所以怎样定义最后这项准则是很重要的。判断教职人员的优秀程度不是简单地由系内成员确定,还要看系外10~15位代表性专家的意见,这些专家有可能是美国国内的,也可能是国际的。我们会问这些专家,候选人的研究是否积极地改变了化学界的常规观念。评判不会基于候选人为系里带来了多少基金资助,不会基于发表文章的数量,也不会基于精心设计的算法、通过不同杂志影响因子的加权,测算文章产出情况。评判仅简单地基于建立新的知识内涵。作为一个系,我们并不讨论高影响因子,不数文章的数量,也不考虑谁是第一作者及排序。我们只是要问,候选人是否真正显著地改变了我们对化学的理解。
其他的研究机构可能会用不同的方式进行评价,如研究组的规模、发表文章的数量等等,这种方式对于那些在领域研究方面毫无了解的管理者来说更易于理解。但我们相信,我们的准则会真正引导我们去任命最佳的教职人员。我们也认为这是不同奖励的评奖过程采用的方法以及美国不同科学团体选择成员的机制。
当然,我们的过程并不是完美无瑕的,例如有时,我们的教职人员在获终身教职后,对研究的兴趣不像受聘前想象的那么高。然而,我认为这已是我们能做到的最好情况了。第三项准则看起来和我最近在印度了解到的情况相当不同,他们在评价研究者时太多强调文章的数量而非质量和工作的原创性。毫无疑问,我们的准则并非要人人仿效,但我确信这些准则对我们实现真正的卓越研究和取得的盛誉大有助益。
(作者系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与管理绩效国际评估专家委员会主席、美国科学理事会前主席、斯坦福大学化学系教授,本文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副局长郑永和编译)
《中国科学报》 (2012-01-11 A2 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