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科技部网站消息,2011年度科技基础性工作项目预算已核批下达,按照财政资金预算管理有关要求,结合相关工作部署,项目预算书现已开始编报,有关事项如下:
一、编报范围为2011年科技部已经批复下达预算的科技基础性工作项目,具体包括:2007年、2008年、2009年已立项,2011年滚动拨款的项目,以及2011年新立项项目。
二、专项经费预算总额应当按照批复下达的各项目2011年专项经费预算数填报;各预算科目专项经费预算额应当不超过各科目预算评估数,减去以前年度已填报的预算书中该科目预算金额后的余额。
三、项目预算书中填报的合作研究单位原则上应与项目预算申报时保持一致,并按要求填报各合作研究单位的任务分工及经费分解情况。
项目预算书将作为2011年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请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编报,并请于2011年5月16日之前,将编制完成的项目预算书签章后报送科技部(一式六份,含电子版)。
联 系 人:沈越 于晓燕
联系电话:010- 88301007 010-58881623
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号机械科学研究院二层风险中心
邮 编:100044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