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8日,深圳,南方科技大学迎来首批新生。他们可能将是中国第一批高校自主授予学位的学生。CFP/图
新中国第一批自主培养的18个博士。资料图片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提交给全国人大的一份建议认为,学位条例的相关规定,“限制了高等学校的自主权,妨碍了高等学校办学积极性的发挥,也与高等教育法和教育规划纲要关于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规定相矛盾”。
■学者们希望通过包括学位授予权在内的自主办学,用市场的手段,来调整教育的增长和分配,从而消融学位大跃进之忧。
学位条例成自主办学“拦路虎”?
3月底,掌握着中国学位授予大权的最高机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宣布,今年该委员会的8项工作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教育法规,已经实施了30年的学位条例的修改列在首位。
学位条例修订数年前就已提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议事日程,2004年曾有一次微小的修改,要求“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必须有外单位的有关专家参加”,此后进展缓慢。这些年修法呼声不断,不过在关键之处卡了壳:学位授予权这项国家权力是否能下放给大学?
大学毕业后,拿到由国家授予的学位,对中国人来说似乎是必须的事。南方科技大学因为申请不到学位授予权,决定由学校授予学位(2010年12月南方周末曾有报道)。此举就引起社会各界的疑虑:国家没有承认的学历有没有足够的含金量?
但世界上确实还另有一套学位授予方式:学校自主授予学位。“中国几乎是惟一的由国家授予学位的国家。”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告诉记者。
在今年3月的全国人大代表会议上,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提交了一份《关于修订学位条例的建议》,记者获得的这份建议中,纪宝成将问题指向了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权上。
他认为,因为中国对学位的授予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它将学位的授权审核、学科专业的设置、学位的评定、证书的发放等内容,都纳入到国家统一的行政计划中。这限制了高等学校的自主权,妨碍了高等学校办学积极性的发挥,也与高等教育法和教育规划纲要关于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规定相矛盾。”“学位授予权是核心权力,如果不放开,无论怎样改革,离现代大学制度都相去甚远。”熊丙奇说。
原中科大校长朱清时接受深圳市委市政府的委托,准备将南科大办成一所现代化的研究型大学。在他遭遇的重重关卡中,“最大的拦路虎就是学位条例。”朱清时向南方周末记者坦言。
按照相关规定,“中国的大学每一步发展都要受教育部门的密切监管。”朱清时说。办学规模、招生计划需要行政审批。而大学是否有权教授某类学科也需要审批。至于最核心的学位授予权掌握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手里,具体权力由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行使。
学位办与2007年成立的教育部学位管理和研究生教育司合署办公。学位办有两项权力,一是学位点的设立;二是对学位授予点进行质量监控。
南科大的办学经历显示,中国办大学只能从“盖猪圈”开始,而不能直接建“别墅”。据朱清时估计,要想建一所质量上乘的研究型大学,仅仅是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申请,就可能花掉二三十年时间。
条例三十年未变,但环境已然变了
1983年,中国首批18位博士诞生,包括17名理学博士和1名工学博士,大多来自中科院。当年的学位授予典礼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家领导人对博士和博导们的接见意味着中国的学位制度有着显著的政治色彩。
在中国进行市场经济改革之前,现行的学位条例是妥当的。熊丙奇认为,文革末期中国高等教育急需恢复,由行政力量推动重建高等教育体系,是惟一的选择。而随后的中国30年改革开放,使得教育市场和环境发生了巨变。
事实上,此后不久的1985年,中国就将自主办学定为教育改革的方向。而关键的学位授予问题,也自然无法绕过。随后在1991年的一次较大改革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江苏、陕西试点设立省级学位委员会,下放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审批权。到1999年,学士学位的授予已完全下放到省级学位委员会。
伴随着1999年的扩招,教育系统进行了一系列变革,教育部也尝试在学位授予方面适当放权。比如在2000年,允许6所学校在专业目录外设立专业,只需备案,无须审批;2002年,开始试点获得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后,可以自主设立学科和专业;2003年,允许22所学校有5%的自主招生。
但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教授劳凯声对记者指出,这类放权更多的属于体制内部的放权,权力性质并没有变化。这一论断也为熊丙奇赞同,“因为学位授予权始终掌握在政府手中。”熊说,这是高校管理体制中的核心权力,如果下放到学校,允许学校自授学位,那么行政部门对大学的招生、学科专业设置、质量监控的权力将会减弱。
在过去的30年中,中国的学位授予制度一直是以行政规划为主导。比如,按照2008年底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申报制度,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对各省应该设立多少博士点先有一个总体的规划;各省根据这个规划申报博士点,由学科评议组进行评议。“博士点设在哪里,成了行政控制的结果。”劳凯声说。
这样一个行政主导下的指标分配体系下,一些怪现象逐渐增多。令公众印象最深刻的是2009年春天的西北政法大学申博事件。当年陕西省仅有两个博士点名额,21名学科评议组成员对西北政法、西安外国语大学等8所大学的申报材料进行评议。西北政法落选后,遂向陕西省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此案中暴露出不少令公众迷惑的事实:21个学科评议组成员仅有一个是出自法学领域的专家,于是有七十多年办校历史,身为全国5所著名政法专业院校之一的西北政法的申博命运,基本上由“外行”决定。
另一个悖论是:西北政法无法在自己的学校培养博士生,按逻辑推理来说是教育部门认定其缺乏带博士生的师资力量,然而该校有6名教授被吉林大学、武汉大学聘为博导。
而各高校为申办博士点使尽浑身解数,甚至丑闻频现。劳凯声说,“拥有多少博士点是大学生死攸关之事。”有了博士点,大学地位提升,教育经费增多。而为了争取博点,个别学校不惜重金公关手握重权的公务人员也就并不奇怪。
消解“学位大跃进”?
上海复旦大学新闻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童兵是中国第一位新闻学博士。1984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就学,师从甘惜分教授——全国仅有的3名新闻学博士生导师之一。半年时间里,童兵曾看了四千多篇论文。即使是这样,面对7名答辩教授,他仍然相当紧张。
童兵于1993年成为博导,1999年后至今,他经历了博士学位的含金量急速缩水的过程。
一组统计数据是,截止到1999年8月30日,中国共授予博士学位5万余人;而截止到2009年8月31日,累计授予博士学位33万余人。十年之数,远超过去20年5倍有余。巨大的增幅出现在1999年“扩招”之后,如今中国的博士“年常量”在4.8万人左右,已经成为超过美国的博士大国。“扩招”被认为是“学位大跃进”和学位贬值的直接原因。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回忆,直到1999年6月,招生计划还未定下来。最终当年扩招52万左右,比上一年增长47%左右。到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增至1900多所,一半以上是扩招后新增加的学校,其中一大部分是中专升上来的,培养出来的学生质量自然难以保证。
几年之后,“扩招”的影响终于显现。2005年以后,教育主管部门开始控制大学招生数量和硕士、博士点的增长规模。另外,近几年教育部的各项措施也正在规划化、细微化,比如博士质量调查、博士授予点评估等。
但一些学者认为,如果不在学位制度上给予改革,这些技术措施难以挽救“学位大跃进”的现实。而在培养人才上,也难以做到自主。
知名性学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潘绥铭说,比如每年要招够两个博士生,招一个就算没完成任务,要扣钱;碰不上好学生,也不能不要;课程设置完全由不得他,比如“性社会学”这门学科原本并不是很多人想学,但因为和课时考核挂钩,“不得不大班上课”。甚至把社会学和人口学合在一起考,“这不是胡扯吗?两个大的学科合在一起考,让人怎么考?”学者们希望通过包括学位授予权在内的自主办学,用市场的手段,来调整教育的增长和分配,从而消融学位大跃进之忧。
据南科大校长朱清时记者透露,他希望教育部能够批准他自授学位,目前他正遵从教育部的要求,拟写一篇报告。他的设想是,南科大培养的学生,只要社会承认——毕业后能够表现出良好的专业能力,那么自授学位的理念就会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认同,国家学位制度的状况就能有一个新的突破。
而纪宝成的建议可能会更容易得到主管部门的认同。这份建议并不强调学位授予权属于国家还是学校,而是强调“确立国家学位最低标准,采取国家认可下的学校学位模式”。
这一模式意味着取消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制度,国家仅仅对学位的授予标准制定最基本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学位授予单位(一般指大学或科研单位)根据学校自身的情况自行制定学位授予规则,颁发学位。这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就从审批改为宏观上的行政指导,从而使学位授予单位在学位授权审核、学科设置、学位评定等方面享有充分的自主权。
事实上,接受记者采访的数位专家和大学校长都对学位制度改革的前景表示一定程度的乐观。“毕竟高校自主办学已经是社会各界的共识。”熊丙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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