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钊良 通讯员杨纯财)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12月1日在福州签订《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协议》,协议执行期从2011年至2015年,总经费为1.5亿元。
福建省省长苏树林,福建省委常委、副省长陈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陈宜瑜、副主任孙家广出席签字仪式。
苏树林向《科学时报》记者表示,福建将以协议签订为契机,继续加大对科研尤其是基础研究的投入,加强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宣传和申报,发挥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政策优势,推动两岸科技交流合作。
陈宜瑜告诉《科学时报》记者,今年以来,国务院先后批准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福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基金委将与福建省全力协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推动海峡两岸科技界进行深入广泛的交流合作,使联合基金成为带动福建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加快福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的有力“加速器”。
《科学时报》 (2011-12-05 A1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