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网综合报道】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名单的通知”,清华大学等25个学位授予单位被批准开展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对高层次、领军型工程技术人才需要设置的,将高层次的人才培养与国家重大需求相结合的一种新型专业学位,通过对工程博士的培养,使其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对提升专业学位办学层次、完善学位授权体系结构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据了解,目前全国批准开展的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涉及电子与信息、生物与医药、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四个领域。
附:获得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部分培养单位
北京大学获得“电子与信息”和“生物与医药”两个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获得“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两个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天津大学获得“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两个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上海交通大学获得“先进制造”和“电子与信息”两个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获得“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两个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中国海洋大学获得“能源与环保”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四川大学获得“电子与信息”和“生物与医药”两个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华南理工大学获得“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两个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电子科技大学获得“电子与信息”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