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兆扬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11-1-5 8: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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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时报】评论:理性对待大学“去行政化”
 
当前,在高校中实际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行政主导大学发展倾向,产生了“学术本位”与“官本位”的价值冲突,“学术意志”与“权力意志”的权力冲突,“学术群体”与“行政群体”的利益冲突,这引起了包括学者、大众在内的社会广泛的批评和诟病。《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克服行政化倾向,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一时间,关于大学“去行政化”的问题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
 
有学者认为,在目前我国的大学体制内部实际存在四种权力:第一种权力是政治的公共权力,由党委行使;第二种权力是行政管理的公共权力,由校长行使;第三种权力是学术的公共权力,由教授及教授代表共同行使;第四种权力是民主的公共权力,由教代会、职代会行使。正是由于当前高校中存在一定程度的政治、行政权力对学术公共权力的替代甚至挤占,引发了社会广泛的质疑和批评。然而,大学行政化的弊端虽然表现在当下的大学之中,但其根源却在历史与文化的深处,发端于社会政治与行政制度的现实土壤,传统社会形成的集权价值文化和行政主导的社会运转结构迫使大学“被行政化”。
 
从我国第一所现代大学——北洋大学(天津大学前身)诞生之日起,中国高等教育就与世界现代大学的兴起发展迥异。中国现代大学的兴起奠基在深厚传统文化、集权政治的基础之上,与世界大学相较,历史起点与发展背景截然不同,功利色彩浓厚,价值追求色彩淡薄。尽管历史上曾有西南联合大学这样以学术报国为最高追求,在治理结构上以教授委员会为最高权威的杰出高校,但西南联大毕竟是特殊环境的特殊产物,不具普遍意义。而纵观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历程,以高等教育发展程度最为成熟完善的美国为例,其高等教育的兴起和发展的历程较少受政治、行政的约束与限制,耶鲁大学等杰出高校的兴盛便是最好的例证。传统社会文化中官本位思想的浸染和行政主导的高等教育发展管理范式造成了今天高校行政味道浓厚的状况。
 
大学作为知识文化创造传播的集合体,其根本核心是知识的生产、传播、应用,崇尚“学术至上”。这必然要求学术权力在大学治理结构中占据权威位置,以教授为代表的教授委员会来积极行使学术权力、管理大学事务是大学的本质要求,也是大学发展的必然。
 
然而,事与愿违的是当今知识分子独立性的丧失和公共精神的缺失使教授治校蒙上了一层阴影。当下,行政主导的发展模式日益将生活在现实中的知识分子被动裹挟进工具理性的牢笼,功利主义高涨,传统与现代知识分子所应具有的独立遗世精神和济世担当情怀日益让位于世俗社会的利益追求,争得更多现实利益成为许多知识分子的不二选择。在高校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教授不愿“治校”的不良倾向,缺乏对学校的归属认同感,主人翁意识淡漠。而且,当前大学的发展环境日益复杂,同大学诞生之初相比已不可同日而语,单纯依靠学术权力肯定无力解决大学现实发展中的诸多问题。
 
大学去行政化的目的在于把异化为行政机构的大学回归为作为学术与文化机构的大学,使大学回归本真。当前,关于去行政化的种种批判,学者主要从学理上依据大学的逻辑与理念批判大学行政化的种种积弊,呼吁大学组织学术性的彰显与学术权力的回归;社会公众则对大学取消行政级别抱有更多的期许,认为大学行政化的根源在于大学行政级别的设定上。尽管表达焦点不同,但社会对大学去行政化已达成充分共识。然而,单纯地指责大学对行政化的热衷,与简单地取消大学的行政级别,难以取得立竿见影的成效,也并非去行政化的最终目的所在。简单盲目、不加分析地去行政化不仅会让去行政化沦为口号形式、虚化泛化,还有可能使大学陷入被重新边缘化的窘境。
 
不能否认,当今现代大学的运转比以往任何时代都需要强有力的行政系统的支持和保障,大学行政化发展是当下生存与发展的现实策略。基于现实环境的考量,大学去行政化是一个漫长艰难的过程,宜分步骤积极稳妥推进,宜在大学要素构成中部分地去行政化,宜根据各大学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避免去行政化“一刀切”。
 
首先,大学去行政化宜分步骤积极稳妥推进。
 
改革的深入推进必须在具备良好的变革环境和恰当的时机下进行,是一项系统工程。作为社会系统构成要素之一的大学日益从边缘走向社会中心,深受社会环境影响。当前,社会行政化运行的土壤依然深厚,大学独自急躁冒进的“单兵突进”,而没有社会其他系统的配合,非但达不到去行政化的效果和目的,反而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高等教育的发展。尤其是在教育资源竞争还不完全市场化的情况下,教育行政部门还掌握着大量的教育资源,教育资源的分配还需要相应行政化的运作。因此,大学去行政化必须统筹兼顾、分步积极稳妥推进。
 
其次,大学去行政化宜部分推进。盲目全盘在大学中推进去行政化,将去行政化推进到大学治理结构的各个要素环节,使学术权力掌控一切,还不能适应当前大学的发展现状,不利于大学的健康发展。去行政化应在大学部分的内部构成职能要素中推进,首要是避免行政权力的滥用,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充分尊重并让学术权力在应有领域发挥重大作用。这要求学术权力首先在学科建设、学术研究与管理等学术领域积极推进。发挥教授治校的特点和长处才能积极有效地推进去行政化,建成有效的共同治理模式,推动高等教育科学和谐发展,达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目的。
 
大学去行政化应考虑各高校具体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避免“一刀切”。不同的大学有着不同的发展历史和传统,校情千差万别,发展基础不同,类型结构不同,服务面向不同。部属高校有部属高校的特点,地方高校有地方高校的特点;研究型大学有研究型大学的特征,教学型大学有教学型大学的特征。因此,“一刀切”的大学去行政化模式容易造成去行政化的泛化,不利于各高校的具体发展。去行政化宜采取分类型建设的策略,根据高校类型层次的具体情况采取具体对策。
 
(作者单位:山东理工大学)
 
《科学时报》 (2011-01-05 A1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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