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袁正光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10-4-23 9: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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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丛林法则到社会法则
袁正光:一个团队用什么统一思想
 
共同的价值观,是统一思想的基础。共同的价值观,来源于共同的人性。
 
当生命处于动物阶段时,动物之间遵循的是“丛林法则”,即自然选择,适者生存,优胜劣汰,弱肉强食。通过这样的法则,动物界不断进化、强化,更能适应自然界的生存环境,并繁衍出多种多样的生命体,直到类人猿。人类从类人猿中分离出来。从类人猿到人类,则发生了一个根本性的转变,从无意识转向有意识。当生命进入人类阶段,能认知世界,尤其是认知自我,认知我与他,认知人际关系,进而认知社会。自我意识导致生命进入社会法则——人类生存和生活的法则。
 
社会法则有两个层次、四大发现。
 
社会法则的基本层次——生存法则,即生存层次或功利层次的法则。怎样才能生存?怎样才能生存得更好?
 
第一,相互依赖。人类发现,人与人是相互依赖的,只有相互依赖才能生存。作为人的生命,首先意识到,没有父母就没有自己,离开了他人,自己就无法生存。帮助他人就如同他人帮助自己——人是相互依赖的。
 
第二,相互合作。人类还发现,人与人只有合作才能生存得更好。只有合作才能取得最大效益。人是功能互补的,分工合作,专业化、标准化、社会化,才能效益最大化。
 
社会法则的高级层次——生活法则,即生活层次或目标层次的法则。人生的目标是什么?生命的意义是什么?也有两方面。
 
第一,人们进一步发现,人际关系质量是幸福的重要源泉。人总是要追求幸福的。金钱、名利、权势固然重要,但真正的幸福是有一个良好的人际关系,家庭恩爱、社区和睦、单位友好,其中人与人的情感则是幸福的核心。人有三情:亲情、友情、爱情。夫妻情是融友情、爱情和亲情为一体的人类最丰富的感情。
 
第二,更重要的是,归根结底,最终发现,生命的意义在于为他人、为社会做点什么,生命的最高境界在于奉献、在于爱。享受与奉献、爱与被爱才是生命的最高境界。
 
从相互依赖的生存法则到爱和被爱的生活法则,从享受到奉献,从互助到互爱,这就是社会法则。
 
从相互依赖的生存法则到爱和被爱的生活法则——人类懂得,只有相互合作才能更好地生存,人际关系质量才是幸福的重要源泉,爱和被爱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人还具有本能的移情能力,即站在他人角度,理解和体谅他人情感的能力。于是,人类便具有普遍的善良品质。这就是古人所说的“人之初,性本善”。与此同时,人类在进化过程中,还不同程度地保留着或多或少的“丛林法则”的痕迹。因为,“食色,性也”。人人都有自己的食欲、性欲、情欲、荣欲、知欲、好欲,即所谓“七情六欲”。也就是说,人人都有自己的个人利益。当一个人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去损害甚至侵犯他人的个人利益的时候,就会表现出恶的一面,所以人性中又有恶的一面。这一点早已被政治学家们看得清清楚楚。所谓“权力不受制约就会恶性发作,就会走向腐败”,真是千真万确。还有一句话:“人有恶的一面,所以需要民主;人有善的一面,所以能实现民主”,真是精彩之至。
 
可以说人类的文明进程,就是一个扬善抑恶的过程,人的道德修养,从根本上说也是扬善抑恶的净化过程。一个人的善恶观,不仅关系到一个人的社会行为,更关系到文化生命和自然生命的健康,关系到自身的快乐与幸福。
 
因为人人都有自己的个人利益,所以人人都有“善”和“恶”两种倾向。我们往往有一个误会,认为西方或说发达国家的制度安排是建立在一个假设基础上的,假设人是恶的,所以它的制度处处体现分权和相互制约。其实这不是假设,而是事实,事实就是人人都有善和恶两面。所以现代社会的制度设计贯穿着一个思想,那就是扬善抑恶的思想,一方面抑恶,一方面扬善。如果人没有善的一面,就根本不可能有扬善抑恶的好制度。人竟然愿意设计出一个制度把自己管起来,这就是人有善的一面;同样,人如果没有恶的一面,也就不需要这么“麻烦”的各种制度了。制度就是扬善抑恶!
 
我经常说,科学有三个关键词:实事、规律和原理。事实上,个人利益是客观存在的。可惜,我们长期有一个误会,认为强调个人利益,就是只顾自己不顾别人,是社会万恶之源。这是天大的误会。其实,无论是17世纪的约翰·洛克,还是18世纪的亚当·斯密,无论是率先迈入现代化的西欧,还是紧跟其后的北美,一再强调个人利益是指“每个人”的个人利益。
 
人类的社会法则,包含着关于个人利益的三大原理、四大制约、四大原则和五大准则。
 
(一)关于个人利益的三大原理。
 
第一,“平等原理”。人人生而平等,人人都有同他人平等的个人利益。尊重个人利益,是治理社会的基础,也是治理企业的基础。但是,这里的个人利益,指的是“每个人”的个人利益。自己有,他人也有同自己同样的个人利益。所以任何人都不得损害他人的个人利益来获得自己的个人利益。
 
第二,“制约原理”。正因为人人都有自己的个人利益,所以自己的个人利益又随时受到他人个人利益的制约。什么是“一只看不见的手”?归根结底,就是他人的个人利益。只有尊重他人的个人利益,才能实现自己的个人利益。损害他人的个人利益,“坑蒙拐骗”“假冒伪劣”,最终是要受到惩罚的。实现自己的个人利益是自己的权利,与此同时,尊重他人的个人利益,就是自己的义务。这就是市场机制的基本原理,也是社会机制的基本原理。
 
第三,“多层次原理”。个人利益或者说个人需求是多层次的,包括物质的利益和精神的利益。当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以后,人们又会产生更高层次的需要,如获得安全、友爱、尊重,归属感,高成就感,以至自我实现,等等。这就是马斯洛的人的需求层次论。
 
人是有意识的,尽管社会上也不乏越富越贪婪者,但多数人都受社会机制的指导,从低层次的需要上升到高层次的需要。关键在于,社会要有一个良好的机制和体制环境。
 
(二)个人行为的四大制约。
 
正因为人人都有善和恶的两种倾向,所以需要制约,需要扬善抑恶的制约。好的道德、好的制度、好的宗教,好就好在它能扬善抑恶,不断张扬善的风尚,抑制恶的行为,从而推动社会不断进步。而坏的道德、坏的制度,坏就坏在隐恶抑善,导致社会走向堕落。
 
第一,利益的制约。
 
市场机制,就是最典型的利益制约。只有满足消费者的利益,做出物美价廉的产品,或者提供良好的服务,才能获得自己的利益。“没有免费的午餐”、“欲要取之,必先予之”讲的都是这个道理。现在有的人把孙子兵法或三国演义中的谋略文化引进市场竞争,引进企业管理,则必将把管理引向邪路。市场、企业,靠的是服务文化。
 
第二,道德的制约。
 
这是一种舆论的制约,一个人的行为违背了人们普遍承认的道德规范,就要受到舆论的谴责。
 
第三,法律的制约。
 
这是一种强制性的制约,一个人的行为,违背了制度规范,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的制约,更深层次是制度的制约。近300年的实践一再证明,民主政治制度和市场经济制度是人类迄今为止最好的扬善抑恶的制度。
 
以上均为“他律”。没有人看见的时候,或者没有充分证据的时候,往往就不起作用了。中国人有句俗话,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于是,没有人看见,就可以干坏事了。所以,仅有以上的制约还不够。
 
第四,信仰的制约。
 
这是一种“自律”。人们心目中有一种信仰,一种源于神力的相信。这种相信,充满着虔诚和敬畏。这种信仰往往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当然也是一种压力,但这是一种无形的压力,来自内心的压力,起到“自律”的作用。所以,信仰至今仍然起到不可替代的“劝善”功能。
 
当然,信仰,不是向菩萨行贿,而是内心的一种敬畏,是一种悟性。我很喜欢一副对联,挂在一尊神像的两旁,上联是:“居心正直见我不拜又何妨”;下联是:“做事奸邪尽汝烧香亦无用”。横批是我加的:“善恶自知”。与人为善,心胸坦荡!这也是一种人性。
 
(三)严格区别个人利益的正当性和自私自利的非正当性的四大原则。
 
在我们这个社会,还有一个很深的误解,好像承认个人利益就是承认人都是自私的。把个人利益和自私自利混为一谈。我们应该严格区别个人利益的正当性和自私自利的非正当性。
 
第一,以损害他人的个人利益来获得自己个人的利益,这叫“自私”。自私,应该受到谴责,严重的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二,以不损害他人的个人利益来获得自己个人的利益,这叫“正当”,无可指责;
 
第三,以满足他人的个人利益来获得自己个人的利益,这叫“高尚”,应该得到鼓励;
 
第四,个人利益从低层次上升到高层次的需求,并且把获得的个人利益反馈给社会,这叫“伟大”,应引以为榜样。
 
损人利己才叫自私。什么叫损人?什么叫不损人?不能事事都去讨论、争论。所以,人们就想了一个办法:制定规则。规则是保护个人利益的,违背规则就损害他人的利益。
 
遵守规则,就是尊重他人的个人利益。诚信,也是尊重他人的个人利益。只有懂得个人利益的人,才能懂得尊重他人的个人利益,才能遵守规则,才能守信。
 
以上四大原则:自私、正当、高尚、伟大。不损害他人的利益是道德的最低标准,做人的底线。尊重他人的个人利益,个人利益从低层上升到高层次,并把个人利益反馈给社会,这是道德高标准的表现。所以,道德的标准,恰恰是个人利益。我们国家的道德教育往往回避个人利益或贬低个人利益,所以道德教育的成效甚差。我们道德教育的力度、广度、高度、深度,可以说世界第一,我们道德教育的口号也是世界最响亮的,但是效果并不是最好的。
 
在道德教育中,我们应该事实求是地承认个人利益、个人需求,否则是毫无说服力的。与此同时又要实事求是地强调个人利益是“每个人”的个人利益,只有尊重他人的个人利益,才有自己的个人利益。
 
(四)做人的五大准则。
 
在四大原则的基础上,我们就有了做人的基本准则。
 
第一,敢于理直气壮地追求自己的正当权益,不虚伪;
 
第二,决不损害他人的利益,一旦无意识地损害了他人的利益,立即道歉或赔偿;
 
第三,深信“没有免费的午餐”,不拿不该拿的东西。同时,尽心尽力地做好自己的工作,或提供服务,或提供产品,从而获得正当的收入;
 
第四,获得物质利益是重要的,获得精神的需求更重要,自我价值的实现,则是最高的需求;
 
第五,尽力帮助周围有困难的亲朋好友,尽力参与一些无偿的公益或慈善活动。
 
敢于理直气壮地追求个人利益,而又决不损害他人的个人利益。这就意味着这个社会,既有良好的动力机制,又有良好的制约机制。张扬自我,顾及他人,这就是健康的社会。
 
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虽有不少金光闪闪的“提法”,但是作为文化的主流,“君本位”的文化影响至今甚深,“人本位”的文化在中国还很薄弱。
 
人类社会靠什么组织起来?一个群体靠什么组织起来,而且是健康地组织起来,组织起来走向美好?
 
首先就是靠社会法则。并且,从生存层次到目标层次,从物质的功利层次到精神的生命意义层次,从生存法则到生活法则。从最基本的法则,逐渐形成各种习惯、道德和法律规范,以及这些规范赖以存在或折射到这些规范中的价值观念,也就是共同的判断标准。比如平等、正义、自由、博爱、诚信、规则、真善美等等。这些规范、观念还要靠语言、文字、音乐、美术等各类符号表达出来,并作为人们相互沟通的工具。以上种种概括起来,就叫文化。现在可以给文化下个定义了: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或一群人共同具有的符号、价值观及其规范,规范包括习惯、道德和法律规范。当然还包括他们的物质体现。比如文物、古迹、建筑等等。人类社会是靠文化凝结起来、组织起来的。
 
一个团队、一家企业,就是靠团队文化、靠企业文化组织起来的!有共同的价值观、共同的规范。
 
企业家的价值观:追求最大的效益,把利益还原于股东,把利益还原于员工,对社会高度负责任。只会赚钱的人,最多也不过是生意人!
 
企业文化的核心:诚信、规则和创新。
 
现代企业的三大意识:规律和规则意识,人文和价值意识,时代和趋势意识。
 
正因为有这样的社会法则,在实行市场经济、市场竞争的同时,要充分发展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在政府做好社会第二次分配的同时,公益和慈善事业做好社会第三次分配,尽可能地缩小贫富差距。
 
正因为有这样的社会法则,在消费弹性较小的经济领域,不能完全按市场机制运行,在基础医疗领域、基础教育领域,必须全民覆盖,人人受益,决不能走向社会领域货币化。
 
正因为有这样的社会法则,在实施市场经济、有偿劳动的同时,还必须大力提倡无偿的公益活动,大力提倡人与人之间的关爱、情谊,决不能走向人际关系货币化。
 
正因为有这样的社会法则,诚信和规则应该成为国民尤其是各级官员的基本品质,决不能让行贿受贿之风和潜规则横行下去。
 
正因为有这样的社会法则,我们注意到社会利益驱动、既得利益取向的同时,还要看到在人的本性中有一种奉献精神、社会责任和崇高的理想。否则,社会改革无法进行下去。
 
人不是动物,人是人。人有人的社会法则。走出丛林,进入社会!
 
(作者为中国科协研究员,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
 
《科学时报》 (2010-4-23 A3 周末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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