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发出通知,确定了福建省首批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高校名单:三明学院、闽江学院、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工程学院、厦门理工学院。
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采取“分段对接”,本科学生采取“3+1”方式,专科学生采取“2+1”方式,选派学生到台湾高校进行为期一年的学习。学生毕业后由福建省高校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台湾高校出具课程学习成绩证明或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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