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伟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09-7-18 10: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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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大副校长:引用教材不算抄袭 曾呈阅原作者
 
近日,西南交通大学确定该校副校长黄庆论文抄袭,并决定取消其博士学位,撤销其研究生导师资格。7月16日晚7时许,黄庆在接受新京报专访时称,“抄袭门”可能与学校有关人士此前产生了过节所致。而昨天校方称,处理结果已上报国务院学位办。
 
黄庆不满西南交大处理
 
近日,西南交大学术委员会作出认定结论,称“黄庆博士论文第四章抄袭事实成立,且性质较严重”。随后的7月10日,学位评定委员会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对黄庆学术不端问题作出处理。
 
随后,黄庆发表声明,对西南交大的处理结果称持保留意见,并对是否构成“抄袭”、缺乏申辩机会及外请评审专家的资历,提出质疑。
 
校方称鉴定为双盲评审
 
对此,昨天下午,西南交大校方告诉记者,学校严格依照学术审查程序进行处理。该校有关负责人表示,从程序上,西南交大先后两次召集国内外相关专家,进行双盲评审,即送审的黄庆博士论文是匿名的,专家的身份也对黄庆匿名。据其介绍,送审材料中,包括了黄庆的申述材料。
 
该负责人驳斥了黄庆“对抄袭缺乏明确定义”的说法。“这是他的个人观点。”他说,两次组织国内外专家判定,两次结论一致认定抄袭事实成立。
 
声明中,黄庆质疑评审专家的资格。对此,校方专门公布的信息显示,当初,邀请的8位国内外评审专家,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其中1人来自美国,1人来自澳大利亚;有5人来自211工程学校,其中4人为985工程学校的专家;有5人所在学校的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其中4人所在学科为国家级重点学科。8人评审意见均认为,黄庆博士学位论文第四章抄袭事实成立。
 
学校尚未收到申诉材料
 
此外,外界质疑校方不给申诉机会,有违程序正义。
 
这位负责人说,学术道德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黄庆本人已作申诉。而通报会是面向全校助理及以上中层干部和全体硕士生、博士生导师的,仅通报调查过程及处理决定,不存在不给申诉机会的问题。
 
16日晚,黄庆告诉记者,他将就此事进一步申诉。
 
该负责人称,学校暂时还没有收到黄庆的正式申诉材料。不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已将处理结果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
 
此前,黄庆要求上级给出机会申辩。“那不属于学校学术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该负责人说。
 
7名教授实名举报黄庆
 
校方承认,包括该校经管学院院长贾建民在内的7名教授,实名举报黄庆。
 
同时,校方确认,2007年,贾建民发现经管学院黄庆一名博士生抄袭,之后该学生遭到严处。不久,贾建民被这名博士举报抄袭。
 
不过,该负责人拒绝评价此事与贾建民举报有关。
 
对于黄庆因竞聘校长而遭被举报的说法,该负责人说:“哪跟哪啊?”
 
“引用教科书不算抄袭”
 
对话
 
“我引用教材,就像引用牛顿定律”
 
新京报:这次学校取消博士学位,撤销研究生导师资格,你认罚吗?
 
黄庆:我有保留意见。
 
新京报:具体是哪篇论文被指抄袭?
 
黄庆:这篇文章是(19)99年完成,2000年底答辩的博士论文。当时,中铁二局改制上市、广州铁路局改成广铁集团,根据这两个企业的改制写的博士论文,题目就叫《国有企业集团研究与铁路企业集团实证分析》,加扉页共217页。
 
新京报:这样的论文为什么会被举报?
 
黄庆:过去对他们工作支持不是很有力,举报者可能有意见,就背着我找茬,把我九年前的论文翻出来。(他们)不举报我论文的全文,只针对第四章。第四章是关于企业的产权方面的模型,总共只有17页,占全部论文的7%,主要是引用了一本教科书,杨小凯(两次被提名诺贝尔经济学奖,后被称为离该奖最近的华人:编者注)的《经济学原理》。
 
新京报:他们认为这是抄袭。
 
黄庆:论文是用杨小凯的理论,描述国有企业改制行为,跟杨小凯在书中的论述完全不同,相当于我用牛顿定律,描述某一个运动现象。因此,用公用知识来讨论一个新的研究对象,我认为这是允许的,尤其在当时。
 
新京报:引用的内容,在整个论文中是什么角色?
 
黄庆:我不好说。但我论文的主体,企业改制的实证分析与研究,如果没有中铁二局和广铁集团改制的翔实资料和我调研的东西,这篇论文是不能完成的,也没有任何意义。
 
新京报:你也同意这部分内容与杨小凯原著雷同较多?
 
黄庆:在这一章中,确实有较多引用杨小凯公式、理论,以及相关认识的地方。杨小凯的书是(19)98年出来的,又是第一本关于新兴古典经济学的教科书,当时找不到更多论著和教材。所以,引用的内容相对比较多一点。
 
新京报:举报者说,论文中,你把杨小凯的理论,说成自己的东西。
 
黄庆:我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把杨小凯的理论、模式,说成是我自己的东西。引用过程中,我并没有说这是“黄氏公式”、“黄氏模型”。从我当时的理解讲,是适当引用。
 
新京报:没有通篇引用,也没有引用结论,就不算抄袭?
 
黄庆:我认为是。
 
“把别人的理论据为己有算抄袭”
 
新京报:以你的判断,什么样的论文才算抄袭?
 
黄庆:我个人的看法是,把抄的内容说成是自己的,这算抄袭。在当时讲,行业内都知道,这个东西是杨小凯的,我还不至于把大家公认的东西说成是自己的。
 
新京报:在论文注释中,你有没有注明是杨小凯的东西?
 
黄庆:这是我的失误,有引注不严谨的地方。当时,确实考虑到《经济学原理》属于公用知识范畴,所以没有把它引注上。
 
新京报:这是一个失误?
 
黄庆:起码是引注不严谨。
 
新京报:你认为,抄教科书理所当然?
 
黄庆:我决不是这个意思。教科书是公用知识,从著作权法、知识保护条例、个人研究等诸多方面,是可以引用的,国家相关规定。
 
新京报:杨小凯曾经看过你的论文初稿?
 
黄庆:论文完成后,我觉得有必要让杨小凯看看,正好我们有个教授王成璋去杨小凯所在学校作访问学者,就请王带去。看了以后,杨小凯没有提出另外的意见。这,王成璋可以作证。
 
新京报:杨小凯看后怎么说?
 
黄庆:后来,王教授给我讲,(杨小凯认为),把他的模型和中国企业的改制结合起来,还是值得赞赏的。
 
“评审专家比较一边倒”
 
新京报:学校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黄庆:不知道,我也想问这个问题,这也是我不服的原因。
 
新京报:在被定抄袭前,学校找你谈过吗?
 
黄庆:实际上,关于论文的举报,我几乎是长时间被蒙在鼓里。此前,我一直索要举报材料,直到2008年12月底才给我看,没有注名(举报者姓名)的。
 
新京报:鉴定程序怎么走的?
 
黄庆:第一次接到匿名举报后,搞过一个鉴定,我知道。我没看到举报材料,咨询时,他们告诉我有这么个事。我曾写过一个材料给学校,希望给我申辩的机会。
 
新京报:材料里你写了什么?
 
黄庆:我对第四章进行了阐释。我不知道举报点在哪,只写了怎么用第四章来描述企业改制行为。
 
新京报:对你的论文鉴定,有一个学术专家组。
 
黄庆:嗯,有一个专家组,是2008年以后,学校委托了一个机构,并且又找了一些人。
 
新京报:你怀疑专家组的学术能力?
 
黄庆:我不是对他们的学术能力有怀疑。经济学是个很宽的领域,我引用凯的杨小凯,是数理经济学方面的专家,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是不是更合适些?我的理论同行很多,应该邀请。
 
新京报:你知道专家组组成成员?
 
黄庆:我直到现在也不知道。评审专家的意见,我现在大致印象,比较一边倒,我感觉还是多少可能有些不完全符合事实的。
 
“经管学院多人盖公章举报我”
 
新京报:你在学校是不是和谁有过节?
 
黄庆:是不是有过节我不知道,但是我们学校经管学院的举报者,曾经在不同场合说,“知道这个论文的事是冤枉你的,但是10年之后告诉你原委”。可能,我之前对他们工作支持不力吧。
 
新京报:你知道举报者是谁吗?
 
黄庆:学校告诉我,是经管学院(就是认为我对他们不利的这个学院),7个人实名举报,据说盖了经管学院的公章,相当于代表单位举报我。我不理解的是,这是不是代表全院的意见?
 
新京报:平时你和他的关系如何?
 
黄庆:打交道不多。
 
新京报:此前,贾建民举报你的一名博士抄袭论文,你的学生遭到严处。不久,你的博士举报贾建民抄袭,学校调查后认为贾没有抄袭。因为这事,你们之间有了过节?
 
黄庆:可能有这个因素。他们对我的学生论文做过事情,我的学生宣泄不满时,也做过过激的反应。
 
新京报:这是让你们结怨很深吗?
 
黄庆:我还真不知道,我在这个事情上和他们结下了多深的怨。我也确实没料到,这个事情闹成现在这么严重,9年前的一篇论文,弄成这个样子,感觉很冤。
 
新京报:有传言说你在竞聘校长时得罪了人?
 
黄庆:绝对没有,校长是组织安排的,怎么可能竞选?
 
新京报:学校表态称,如果你愿意留下,还是“欢迎的”。打算留下来?
 
黄庆:我听从组织安排。
 
新京报:考虑过离开吗?
 
黄庆:我还是听从组织安排。不讨论这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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