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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学网 www.sciencenet.cn 发布时间:2008-5-9 14:57:19
教育部 04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结题验收
 
日前,教育部科技司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教育部2004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结题验收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教育部2004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结题验收的通知
 
教技司[2008]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人事)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部属各高等学校: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3年以来,培养、支持了一大批学术基础扎实、具有创新能力和突出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根据《“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04年度的入选者资助期已经结束。为掌握项目的完成情况,了解入选者资助期内所取得的进展,进一步完善该人才计划的实施、管理,现就2004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结题验收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地方所属高等学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为单位,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以主管部门的职能司局为单位,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开展结题验收工作。
 
二、验收方式
 
实施985工程的高等学校采取报告验收的方式,其他高校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
 
1. 采取报告验收方式的单位,需布置入选者认真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附件1)交验收单位存留。各验收单位统计整理后填写《2004年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工作总结(单位填写)》(附件2),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后,寄至我司综合处。
 
2.采取现场验收方式的单位可采取集中汇报的方式,验收前入选者应先完成附件1供现场验收审核。每个项目需3-5位验收专家,验收专家由院士、长江学者或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担任,并根据验收情况填写《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结题验收意见书》(附件3)。验收完成后,附件1由验收单位存留,各验收单位填写附件2,连同附件3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后,寄至我司综合处。
 
三、时间安排
 
1. 采取报告验收方式的单位,请于6月15日前将附件2寄至我司综合处,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2.现场验收时间安排在5月-6月集中进行。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具体时间。验收时间确定后,请提前一周以上以书面方式通知我司,我司将根据工作安排选择性参加部分现场结题验收工作。并请于验收后二周内将附件2和附件3按要求寄至我司综合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四、本通知同时在科技司网站www.dost.moe.edu.cn公布,有关表格请在网上下载。
 
附件:
 
 
 
教育部科技司
 
200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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