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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晴 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时间:2008-4-13 10:59:30
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留京申报延期至月底
 
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留京材料申报时间进入倒计时。记者4月12日从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获悉,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逾期将无法申报。此前,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留京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31日,按照最新规定则延长了一个月。
 
据介绍,按照此前规定的留京材料申报截止时间,大部分用人单位已经在3月31日前申报了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材料,但仍有部分单位没有申报,还有剩余留京指标。对此,北京市人事部门已经按单位需求对剩余留京指标进行了重新分配。重新分配后,各单位所拥有的指标将有所变化,应按新指标再行申报。同时,申报系统也将重新开放,最后的统一截止时间为4月30日,逾期将无法再申报。
 
据悉,非北京生源如果要留京,必须先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签署《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之后,再由用人单位登录网站填写毕业生信息及引进理由提交申报。
 
附:引进非京生源毕业生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并正常参加2008年就业派遣;
 
2.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学位;
 
3.接收非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限定于教育部直属院校、其他部委所属院校、中央与地方共建院校及列入“211工程”的地方院校的应届毕业生;
 
4.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接收单位主营业务一致,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须在北京市公布的紧缺专业范围之内;
 
5.毕业生需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参加改革后四级考试的,成绩需在425分以上。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毕业生,体育类、艺术类毕业生,其外语水平应达到毕业要求,并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
 
6.政府机关单位行政编制内引进毕业生,应取得北京市公务员笔试合格证书,具备公务员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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