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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达志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08-1-23 3:38:46
评论:大学寒假离校政策应对冷静之死负责
 
有关安徽师大女生冷静在芜湖车站惨死火车轮下的消息,《长江商报》1月21日的一篇后续报道引来许多读者和网民的“愤怒声讨”。该报道的标题是:《冷静遗体已火化 家属对赔偿满意》。
 
不用说,大家的愤怒主要是冲着“满意”这个词而来的。其实,无论是记者还是媒体,其初衷未必就是缺乏人性关怀,想“语不惊人死不休”。从报道内容看,冷静的父亲冷恩来确实向记者流露出了这层意思:“对赔偿结果比较满意,这个事情圆满解决了。”
 
这个时候,我们很不忍心对冷父“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个“争”,当然不仅仅只是争取更多的赔偿。但是冷恩来另外一句同样引来不少批评之声的话,在我看来却并非没一点道理:“我们认为学校要负一定责任!”在冷恩来的心目中,“冷静(被)送到学校时是好好的,学费也交了,孩子的户口也在学校。现在冷静就这样死了,难道学校没责任?”
 
尽管冷父所谓责任找得并不那么准,但报道中的最后一个细节却不容我们轻易放过:采访中,记者从该校部分学生那里了解到,学校放假后,要求学生在规定期限内离校。“这会不会让很多学生急着回家?”数名学生这样问。
 
对此,安徽师大相关负责人的解释是:学校已经履行了安全教育和警示责任,放假时间是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安排的,有何过错?而且全国所有大学都是这么做的,就此事而言,校方不存在任何过失。
 
安徽师大对此具体个案或许真没直接过失,但未必就无一点可检讨之处。一放假就要求学生在规定期限内离校,并非无懈可击,严格检点起来,也难脱违法之嫌。按照中国的户籍制度规定,大学生是所在学校的“常住人口”,他们有权在寒暑假期间不离校,至少有选择什么时候离校的权利。学校无权在假期驱赶学生。如果全国的大学都能在校规和后勤保障上,引导学生合理安排离校时间(毕竟寒假有一个多月),尽量避开春运高峰期出行,而不是逼学生尽快离校,那么,冷静似的悲剧或许就能最大限度地避免了。
 
另一方面,从大学的功能和社会责任看,它应该为一部分想利用假期从事勤工俭学和社会实践而不急着回家过年的学生提供方便,至少要准许他们照常住在学校。蔡元培说,大学是人格养成之所。学校有责任让学生全面发展,通过社会实践,培养健全人格、独立精神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旅美教师刘炫撰文说,在美国,连大多数中学生在暑假都参加工作,或做义工,或做小时工,或做实习生。可是我们的一些大学,却假期一到就赶学生回家。谁说国家规定了统一的放假时间,就一定要命令学生限期离校?
 
所以,在冷静惨死这一事件中,全国所有的大学都应对照检点自己的校规,看有无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大学精神和社会责任准则的情况,而不是急于撇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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