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息化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保障,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渠道,是提高农村管理水平、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培养新型农民的重要途径。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了引导推动地方农村信息化科技示范工作,加强国家与地方科技资源的整合,集成并推广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技术应用经验和模式,科技部决定在“十一五”期间,选择一批农村信息化建设基础较好、特色鲜明、效果突出的省(市、区),作为国家农村科技信息工程示范试点,为全面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示范样板。
在地方有关省(市、区)推荐申报的基础上,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本着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的原则,经认真研究,决定广东省、海南省、浙江省为首批国家农村科技信息工程示范试点。
各试点省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深化机制创新,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强化资源统筹,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做好国家农村科技信息工程示范试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